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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缘本该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缘分,可为何如今却成了至死方休的诅咒。

    像她和她父亲一般。

    像她和她母亲一般。

    不可多得,至死方休。

    在阿图伦川已经待了三四日了,见过了雪原,见过了日照,见过了大雍边疆的山川,也到了该道别的时候了。

    酉时初刻,夕阳的余晖爬上了山脉尖,晚霞橘黄和天空粉紫,交错。

    于连雪山支脉之下,小小的一方木桌之上。

    崔协正用银刀将穿在树枝上的羊肉划开细纹,孜然与盐粒簌簌落在肥瘦相间的肌理里,拉麦蹲在一旁拨旺炭火。

    “世子这手艺,倒不像在元安城里养出来的。”祝昭笑着调侃。

    奶酪融化的绵密香气混着肉香漫过木栅栏,崔协抬眸笑了笑:“从前在国子监,世子倒也常偷着用小炉烤东西吃。”

    拉麦站起来拍了拍手,将温在火边的杏子果酒倾入陶碗,琥珀色的酒液里倒映着渐深的暮色。

    她轻声地哼唱着叶尔金族的歌声,绵长又温暖,像是来自神的低吟。

    最后一缕阳光掠过山尖,橘红晚霞与粉蓝天幕交界处,突然像被泼了碗靛蓝颜料,一寸寸漫开来。

    第87章 我行永久(七)

    陶碗碰撞的脆响声越来越密,夏天备下的杏子果酒很是清甜。

    四个人举碗畅谈。

    崔协说起元安的上元灯节:“元安大街有座灯楼有四层高,灯楼上挂着的走马灯糊着鲛绡灯,里面点了鲸油烛,照得整条街都亮如白昼,去岁有户达官贵人扎了只凤凰灯,翅膀一振,竟能洒下金粉来,当真神奇。”

    话还没说完,拉麦就拍着桌子笑了起来,反驳道:“不好玩!不好玩!草原赛马会时,马上都有着彩绸,跑起来好看!”

    她说得零零碎碎,祝昭和袁琢也听得零零碎碎。

    崔协于是和他们解释:“拉麦说的是叶尔金族的赛马,骑手必会为爱驹系上心仪的色绸,飞奔之时但见千匹霞色破长风,恰似天神掷锦绡。”

    拉麦虽然听不太懂崔协的解释,但还是一个劲儿地点头,见崔协说完后,她倾过身,手指点了点崔协的手腕:“元安人,骑马比不过我们。”

    崔协笑了笑:“中原人骑术自然不及草原儿女,不过却也差不到哪里,像中郎将,抑或是我在元安的旧交,都擅骑术。”

    拉麦撇了撇嘴,凑过去好奇地问大家:“元安,还有什么好玩的去处?”

    祝昭细细回想了一番,却脑中匮乏,她在元安熟悉的地方只有三个,祝府,袁府,书局。

    着实乏善可陈。

    人人向往的京城元安,在她口中竟然乏善可陈。

    她只知道元安很大很大,大到很多人一辈子都出不去,大到很多人一辈子也进不去。

    她被崔协的声音拉回了神,崔协回答:“元安有座古寺,历史悠久,是前朝遗构,那寺建在坐忘山,两径通幽,一条是人道,一条是马道。”

    “人道?马道?”拉麦不解地重复。

    祝昭也竖起了耳朵,那日与袁琢打马到了坐忘山脚下,袁琢却拉着她走了人道,临走时她正打算向寺庙中的沙弥请教何为人道,何为马道,未遂。

    “是啊,中郎将与祝姑娘应当一起去过。”崔协看向祝昭和袁琢,“人道是供香客步行的,磴道嶙峋,最险处仅容只身,爬起来得格外小心,而且人道逶迤十数里,攀援耗时费力,可元安却有古语,非历艰险,难表虔心,唯经此道,愿方得偿。是故将婚者多携手上山,于人道祈愿,系红绸于老柏,求签文于九松。”

    炭火细微地爆出火星,映得祝昭的脸颊忽明忽暗。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她当时只当是袁琢记仇,故意不带她走人道。

    他真的很烦啊,他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啊,为什么从来都是做的比说的多啊,多好多好多,好多好多。

    拉麦皱起眉:“那马道呢?”

    “马道平坦宽阔,骑马片刻就能到寺门。只是此寺香火鼎盛,素称灵验,马道疾驰,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抵达寺前,故而众人大多贪图便利,皆择马道而行。元安耆旧常言,祈贵心诚,人道维艰,至虔至显。只是人道着实绵延陡绝,十人九半途。”

    拉麦也不知听懂了没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忽然转头看向祝昭,眼睛亮晶晶的:“你们,走的是什么道?”

    “人道。”

    祝昭郑重地回答。

    “你呢,走过吗?”拉麦又问了崔协。

    崔协被她问得一怔,随即摇了摇头:“幼时随父亲去过一次,那时年纪小,爬了没几步就怕了,最后是乘马车走的马道。”

    说到这儿,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来也惭愧,至今还没走过那条人道。”

    拉麦却笑了起来:“不惭愧的,换我,也怕。”

    她看着崔协的眉眼,心中一动:“我要是去元安,你能不能陪我走人道?”

    崔协愣了一下,却还是给了她一个根本不可能兑现的承诺:“能。”

    他余生都会在阿图伦川,回不到元安了,可就算如此,他也想给她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因为他喜欢看到她带笑的眉眼,尽管二人都心知肚明他们逃不出阿图伦川。

    好讽刺。

    阿图伦川是大雍的土地,元安是大雍的土地,他们都是大雍的子民,为何却不能踏遍大雍的每一寸土地呢?

    炭火依旧噼啪作响,拉麦开心地举起陶碗要和他们碰碗,不醉不休。

    四人的声音缠在一处,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

    袁琢看了眼祝昭,轻声道:“慢些喝,果酒后劲烈。”

    话音未落,两人就见拉麦捧着碗晃了晃,脸颊红得很:“崔协,那是什么星星呀”

    崔协的眼尾也泛着红,许也是醉了,他顺着少女指尖望去:“那个啊,是”

    他曾愿为祝昭研读《天文志》,如今也愿为拉麦细解穹苍列宿。

    祝昭看着二人,摇头偷笑,见拉麦偷偷往崔协碗里添果酒,又被他嗔怪地推开,然后拉麦的声音渐渐软了,头往崔协肩上歪了歪,他慌忙抬手想扶,却被她一把按住手背,嘀嘀咕咕地用叶尔金族的语言与崔协交谈,崔协时不时的回上一两句。

    如今的四方天地中,这是只有他们二人才解其意的语言。

    不知过了多久,崔协率先撑不住,手肘一歪趴在桌上,嘴里还嘟囔着不喝了不喝了。

    拉麦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脑袋一点一点的,最后干脆歪在崔协旁边,呼吸渐渐匀长,呢喃变成了轻鼾,两人就这样倒在桌上酣睡。

    祝昭笑着放下手中的陶碗,只觉眼前的炭火晃了晃,袁琢的脸在暖光里也变得有些模糊。

    她抬手想揉揉眼睛,手腕却被轻轻攥住。

    “是不是喝多了?”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无奈的笑意。

    她眨了眨眼,摇了摇头:“格外清醒。”

    袁琢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动作轻柔,语气像是在哄孩童:“真的呀?”

    祝昭望着两人交叠的衣袖,忽然抬起了眼,目光落在他含笑的眸子上,声音带着酒后的喑哑。

    “所以你系了红绸,也求了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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