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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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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意棠察觉男人半天没说话,下意识把蒙在头上的被子掀开,瞬间就对上男人黑沉锐利的深邃双眸。

    “我的意思是,你在房间外面去等我。”沈意棠说话都虚得没什么力气。

    陆毓华沉默半晌, 将兑好的温水端到了床边的小柜子上:“那你自己洗一洗。”

    说完,他又低头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慢慢来,不着急。”

    转头离开房间的时候,陆毓华眼角的余光还能瞥见她白皙纤细的胳膊上,带着一些青紫的痕迹。

    他眉头微拧,到底没控制住,力气大了点。

    沈意棠的皮肤娇嫩细腻,哪能受得了这种横冲直撞的力度?

    陆毓华有些后悔,昨晚虽然喝了太多酒。

    明明他的理智其实一直都在的,只是后来彻底失控了,迷恋上了那种在破坏中陶醉沉迷的滋味儿。

    以前部队那些糙汉,总是爱说荤话。

    陆毓华听了也就听了,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迷恋上媳妇儿的温柔乡。

    陆毓华长身玉立地站在招待所的房间门口,他耳力好,还能听见屋里传来的撩水声。

    昨晚他其实也帮沈意棠洗过,可是他一整晚都牢牢地把妻子抱在怀里,沈意棠热出了一身又一身的汗。

    早上再清洗一次,会更舒服一点。

    沈意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明明感觉有种喘不过气的心跳加速。

    可是被镜子投映出来的人偏偏面色红润,连双眼中都带着一丝满足后才会产生的愉悦。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沈意棠把毛巾丢进水里,打算接下来几天,都要和陆毓华拉开一点距离。

    沈意棠换好衣服后,又找出一条丝巾蒙住了脖子。

    好在戈壁滩上风沙大,人人脖子上都蒙着丝巾来遮挡风沙,也没人会在戈壁滩上穿短袖。

    因为戈壁滩上的夏天气候干燥,虽然在阴凉处很凉快,也没有蚊子。

    可是一旦站到太阳底下的时候,那太阳火辣辣的能把人的皮肤都晒伤。

    所以穿长袖衬衣刚好合适,不会热,又能遮阳。

    还不会让人看出她和陆毓华刚做完了多么荒唐的事情。

    沈意棠收拾整齐,打开门出去的时候,

    正好碰到住在隔壁的雷鸣,也从招待所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早啊,沈工,陆旅长……”雷鸣精神抖擞地和两人打着招呼。

    见陆毓华身型挺拔又笔直地站在房间门口,雷鸣还忍不住笑了起来:“陆旅长的军容军纪,真是随时随地都保持得很好啊。”

    冷峻严肃,不怒自威,浑身上下都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疏离。

    这种强大凌厉的气场,让雷鸣特别羡慕。

    他年轻时,也想练出一身这样的铁血杀气。

    可他是政委,太严肃铁血了,不利于搞思想工作,也不利于团结身边可以团结的士兵。

    所以雷鸣一直都是这种笑呵呵的外表。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看向雷鸣,眼神锐利。

    雷鸣还有些心慌:“咋了?我是不是不该这时候出来?”

    “雷政委可别胡思乱想,他这人就是这么严肃的。”沈意棠笑盈盈的从屋里走了出来。

    知道雷鸣住在他们隔壁的时候,她还有些心虚。

    但戈壁滩的晚上风沙比白天更大,除了风声,应该啥也听不见。

    有时候那风有时候吹起来‘呜咽’着,跟狼叫似的,还有点吓人。

    “沈工,不是风吹起来像狼叫,而是戈壁滩上本来就有狼。”雷鸣纠正沈意棠的话,又安抚道:“不过您不用担心,咱们基地里面是没有狼的。”

    “而且咱们的巡逻队,会定时驱赶周围的狼,只要您不离开研究基地,是很安全的。”雷鸣乐呵呵的笑起来。

    他现在对沈意棠可是句句有回应,却不像从前那样句句没着落。

    现在的雷鸣就是沈工的最佳搭档,只要沈意棠一句话,一个眼神,他都会主动帮沈意棠把事情做好、做细致。

    沈意棠笑着点头,这片戈壁滩深处,除了研究基地以外。

    几十上百公里外,还有部队前来随军的家属营。虽然人比不上城里的部队家属院,但是也有上百口人。

    但是随军的家属不能到研究基地这边,要是去外面采购物资啥的;还必须提前几天写批条,说明啥时候出发、啥时候回来。

    回来后,采购的东西也要被检查,还要写明出去的时候见过哪些人、说过什么话?

    戈壁滩上的家属院,比外面管的更严格。

    来随军的家属也要审查再审查,而且只有直系家属才能来随军。

    沈意棠没去过部队家属营那边,沈意棠只有坐飞机来戈壁滩的时候,远远地从飞机上俯瞰过家属营那边。

    一栋栋青灰色的小平房,从沙漠中平地而起。

    炊烟袅袅的画面映着火红的朝阳,形成了一幅美好静谧而又动人的生活画卷。

    沈意棠还挺喜欢戈壁滩上的生活,因为远离了纷争,让人感觉到了一片宁静安详。

    早上是在研究所食堂吃的饭,因为要招待沈意棠和雷鸣这些外面来的人。

    这几天的早饭就吃得特别丰盛,一大早就有厚馅重油的大包子,还有戈壁滩上有名的羊杂汤。

    这黄羊是早上刚猎的,现杀现做的羊汤特别鲜,连汤里的羊血都比沈意棠从前吃过的美味。

    “这是啥?咋吃着这么香?”沈意棠喝羊杂汤的时候,还用勺子舀起里面的中药材,闻着很香,但是她以前没吃过。

    “这里面放的是沙漠人参-肉苁蓉和锁阳,用来炖羊肉不仅增香增味,还特别补元气。”

    雷鸣忍不住说:“男人吃了尤其好。”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意棠的错觉,感觉食堂里的人都笑眯眯地看着她和陆毓华。

    “陆旅长前阵子打敌机受伤了,我特意炖的汤,好给陆旅长补补。”灶上做饭的大师傅,端着铁盆和长勺过来,又给陆毓华添了一大碗:“陆旅长吃了,保准很快就能生龙活虎。”

    陆毓华穿着军装坐在那里,脸色看起来严肃又正经。

    他在外人面前向来是这不苟言笑的模样,只有沈意棠在私下时见过他更极致的另一面。

    “这几天吃的饺子里面,也放了羊肉和肉苁蓉、锁阳这些东西的。”厨房大师傅还笑眯眯地补了一句。

    沈意棠:“…………”

    难怪这男人昨晚怎么都不肯出来,感情最近是补得太好了。

    食堂的伙食好,大伙也高兴啊。

    毕竟前几年穷的时候,他们别说吃肉,连精粮和白面都很少吃到。

    整天就吃红薯汤和土豆,还有萝卜干,吃得人肚子里没油水不说,人面黄寡瘦的。

    现在能吃上肉,大家都想好好地补一补。

    还有人笑问雷鸣下次啥时候来送物资?他们好腾空肚子等着吃肉。

    “这下咱们有钱了,物资肯定管够的。”雷敏笑得特别开心。

    以前到处求爹爹告奶奶都要不来钱的时候,他都不敢来戈壁滩上,就怕看见这些瘦得皮包骨的科研专家和军人同志。

    现在好了,有钱了,他每次送物资的时候,底气都很足。

    因为他终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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