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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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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停了几秒,又轻轻吐出几个字,“那就闭上眼睛吧祈医生。”

    “还真要给我一巴掌?”祈随安笑问,但还是十分配合着闭上了眼,仿佛不太在意这一巴掌是否真的会扇到自己脸上,“童小姐可真狠心。”

    视野由灰蓝变成了浓密的黑,祈随安感觉到怀里的人动了,脸离开了她的锁骨,手心缓缓松开了她的手腕,如缠绕茎一般的长发也缓慢抽离。

    她能感觉到女人的发丝划过了她的喉咙,像绒绒的绵软毛边,却又像锋利的一把刀。

    鬼使神差地,她动了动喉咙。

    微微仰起,想要稍微离远一些,而就在这个时候,喉咙处却又传来很细微的触感,像是女人戴着绒布手套的手指,沿着喉线,轻轻地在上面留下一道很轻的划痕,却又很快离开。

    让人不知道是否是一场误会,还是女人故意所为。

    “说闭上眼就闭上眼?”黑暗中,童羡初的声音飘过来,一点一点和她拉远距离,“祈医生这么相信我?”

    伴着帆布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

    祈随安缓缓睁开了眼,才发现,童羡初已经站了起来,倚在窗台边,整个人被浸泡在海港的灰蓝色台风天里,侧对着她,下巴微微抬起,眺望着窗外的雨——

    一袭黑色睡裙,粉色高帮帆布鞋,不伦不类的搭配,出现在这个女人身上很不合理,却又使得对方多了几分活人气。

    “我不信童小姐会真的给我一巴掌。”祈随安语气松松地说,然后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背靠在墙面,也侧对着童羡初。

    “你错了,祈医生。”童羡初语气里带着几分调笑,却还是直言不讳,“刚刚我是真的想给你一巴掌。”

    祈随安顿了片刻,“什么时候?”

    “你没有睡醒的时候。”

    祈随安点了点头。

    她靠着墙笑了一声,仿佛有一天这个女人拿一把刀抵在她脖颈上,也不会太意外。

    而她过分坦然的接纳,反而让童羡初眯眼瞥向她,静默了一会,又问,“你为什么不问我?”

    “我猜你并不想让我知道。”前一句是祈随安的体贴,后一句是祈随安的真心话,

    “而且要是每个人的故事我都要因为好奇,因为不甘心去问个一清二楚,那我也太累了吧。”

    童羡初知道她没有讲假话。释放善意是表面,对什么都不太在意才是她的本质。

    但童羡初不喜欢这个主语。

    ——每个人。

    她移开视线,不看祈随安的脸,也不看祈随安看向她的脸,去眺望在整个勒港肆虐的爱幸福,但她能感觉到,自己正处于风眼中心,一点一点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甘情愿地踏进去。

    可怕的是,即便预见了这样的结局,她仍然听到自己不知悔改地说,“如果说我偏偏要让你知道呢?”

    祈随安停了半晌,似乎是不得不,又似乎是完全没有意料到她会这么说。

    但最后,还是惯常性地,完全如她所料地,却又异常温和地说了一句,

    “愿闻其详。”-

    “我和你不一样,你从有意识起应该就只识得李清修女,我猜有信仰的人应该都洁身自好,一般都是个很好的人吧,她教你读书念字,教你做人的道理,教你爱世人,像个菩萨一样普渡众生。”

    “但我没有那么幸运,我十四岁时才被我的养母领养,十二岁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勒港,生活在一个五毒俱全的家。”

    “更不一样的是,这个五毒俱全里,甚至包括我自己。”

    童羡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但她控制不住,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逃避祈随安,不想让祈随安用那双眼看向自己,还是那么蹊跷又悲观地觉得,如果一定要有个时机,有个人与她一同知道这些,那么台风天已经是最好的一次机会。

    就好像等台风结束,一切都会被台风眼带走。

    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她生活在勒港,这个时期的勒港也时常有台风登陆,但比现在更落后,记忆中那是一段灰蒙蒙的日子。

    印象中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有日升日落,白天和夜晚全都混沌在一起,睁眼闭眼,都是如出一辙的晦暝燠热。

    不管祈随安是不是真的愿闻其详,也不管祈随安此刻,又在用一种怎样的眼神注视着自己,童羡初还是一字一句地说了下去,

    “童佰勤嗜赌嗜酒,赌起来的时候可以是把家里所有钱都输光,然后带我出去坑蒙拐骗,抱着一个婴儿去赌场似乎可以使他获得那些有家庭,并且对家庭有那么一滴爱的赌客垂怜,能借点钱给他,或者是施舍一点钱给他。”

    “有时候,他还会让我装病骗奶奶的钱。我记得有一年,我连续生了四次水痘,被奶奶发现,于是奶奶恨铁不成钢,即便她重男轻女,但还是抛弃了爱赌的童佰勤,还有才五岁就装病骗她钱的我,因为她还有一个在京北公立医院当内科科长的女儿,和一个刚刚考上美院的外孙女。”

    “奶奶很不幸,但她又至少比我稍微幸运一点,因为她的晚年生活,只要换一座城市,好像就还可以重新来过。”

    一个破烂不堪的父亲,通常在一个家庭里,已经具有极大的冲击力。

    但童羡初已经三十岁,对十二岁以前的记忆并不深,实际上,比起童佰勤,童羡初对妈妈的印象更深刻,这绝对说不上恨,只是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站在第三视角,看着这一切在年幼的她,以及妈妈身上发生,甚至也觉得对方挺可怜的。

    “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百,据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觉得和童佰勤缘分天注定,永远都分不开的。她叫郁百兰,我小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像电视机上放的港姐名字那么好听,她也的确漂亮,妩媚,样貌身材也似电视机上穿泳衣的港姐,虽然她不穿泳衣,却走出来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她好吃懒做,这个话是奶奶说的,因为她不肯出门做工,全靠一点补贴生活,和童佰勤在一起后不肯生小孩,堕胎过好多次,最后失败了,于是不得不生下我。”

    “每次和童佰勤吵架,她都说,都怪你个没用的东西,连堕胎药都买不起好的,让我当年没登上那艘船,去不了港都当港姐。其实她声音也很好听,她还喜欢唱歌,有人夸过她歌喉似夜莺,更像邓丽君。但她没登上那艘船,她阻止不了我的出生。你看,祈医生,原来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很强大,那么具有生命力,谁也杀不死我。”

    童羡初说这些话,语气算不上平淡,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嘲讽和戏谑。但她绝对不是低着头说,也不是缩在哪个角落里说。

    她还是站在那里,背脊挺直,下巴绷紧,高高抬起,没有人可以因此瞧不起她,就像任何人瞧不起郁百兰那样。

    其实就算抛去这点,抛开母亲这个身份来看,郁百兰其实也算不上是个好女,她不会轻易肯吃亏,经常将这件事挂在嘴边。

    后来,记忆中,郁百兰似邓丽君那般的嗓音,就因为她经常在外面吼大嗓门为了占人便宜,变得像一个破到不行的喇叭。

    郁百兰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勒港这个落后的城市。这个城市生下她,孕育了她,却没有给她相应的,和其他人一样平起平坐,拥有房产和资产的机会。

    她深刻觉得,是这座城市拖累了她。

    所以郁百兰不止一次往外逃,不止一次地扔下她已经烂掉的丈夫,会拖累她的女儿,却又不止一次地灰头土脸地,千疮百孔地回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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