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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置信地盯着陆瑾,嘴里一口碎糖渣几乎给他呛昏过去。

    怎得来的青云县,不止要会摆摊儿,还要会做糖球儿?

    “陆大人,您先吃碗馄饨再走吧。”

    沈丽娘端着食盘,其上摆了好几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碗里的馄饨个头并不大,小巧且薄如蝉翼,包裹住嫩肉,如鱼泡似的漂浮在上头。

    其旁点缀切好的鸡卵丝与细小的虾米。

    实在是碗里的馄饨香气扑鼻,饶是一个多时辰前已经吃了一叠煎饺,二人也如同被无常勾魂般勾了去。

    “都尝不出里头的肉,不过味道怪好的。”

    明成吃得快,那馄饨皮轻薄,不过过多咀嚼就滑入喉咙,回味无穷。

    要说是吃馄饨,不如说是喝这鲜美的汤。

    “是这样的。明公子,我再去给您添一碗。”

    陈莲笑着拿过那碗,“这是风风包的,说是唤作‘泡泡馄饨’。汤底用猪骨、鸡架来吊,配上猪油与豆酱,再撒一把虾米,鲜得很呢,就是不饱肚。”

    “若是再用些紫草,会更好。不过紫草贵价,我打听了,还是贡品,吃不起吃不起。”

    沈风禾捧着汤碗,大喝一口,“不过这样吃味道也很好。陆大人,您觉得如何?”

    “好。”

    陆瑾放下调羹,朝向明成,“让汴梁那儿送些紫草来。”

    “是,大人。”

    待三人喝了个肚饱,浑身暖和了,便动身去了周恒家。

    周恒家离桃枝巷远,离码头也远。三人的陈尸地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三角,这点也让沈风禾尤为奇怪。

    一般来说,连续杀人案的歹徒,尤其是像杀人剖心肝这样的变态杀人案。歹徒会集中犯案地点,不会有这样大的偏离。

    要弄清这件案子,如同驱散细雨中的迷雾。

    难。

    这是一间较为朴素的宅子,木门有些朽了。

    门口悬着两只红灯笼,在斜风细雨中摇摇晃晃。

    “哒哒哒。”

    明成率先上前叩门。

    良久之后,门掩出一条缝。

    从内露出半个脑袋,一只枯槁的手搭上房门,风吹起全白的发丝。

    “你找谁?”

    “本官尝尝。”

    “好勒!我给陆大人包一个。”

    沈风禾夹了一张小饼,选好食材后翻折几下迅速包好,期待地捧到陆瑾面前。

    “这是爊鸭?汴梁的爊鸭多采用悬炙法,你这转动法,倒也不错。”

    爊鸭,在汴梁的酒楼里很受欢迎,是道名菜。

    “果真有点像爊鸭。”

    明成洗了一把手,三步作两步走来,“不过汴梁的爊鸭多用果木炙烤,可香了。”

    “我请问呢。”

    沈风禾捧着这包好的烤鸭,没好气地白了明成一眼,“眼下我去哪里给明公子找果木?不要吃我自个儿吃。”

    “吃的。”

    陆瑾伸手接过烤鸭,放入口中,没给沈风禾半点伸回去的机会。

    鸭皮被炙烤的金黄,而肉质却鲜嫩多汁,葱丝解腻,黄瓜清爽,与劲道的小饼一起入口,肥而不腻,满口生香。

    “这是什么酥酥脆脆的小鸭子!”

    明成嘴上赞叹着汴梁爊鸭,却也被那鸭皮蘸白糖给迷着了。

    鸭皮色若琥珀,酥香可口。轻蘸白糖,如覆雪盖霜。那锁住的油脂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简直妙不可言!

    “嗯沈小娘子,你开馆子,我定是日日去捧场!”

    牛大志一连包了好几只,嚼得唇舌生香,刷漆似的眉毛直抖。

    其他捕快瞧了也纷纷热泪盈眶。

    呜呜呜,他们这几日吃的是什么糟糠。

    光吃烤鸭可不行,撤下泥炉上的蜜柿与秋橘,放上一口锅,用鸭架熬面汤。

    吸一口顺滑的面,嚼一口脆嫩的青菘,搅进去流心的荷包蛋,饮一口热乎的面汤。待汤过三巡,剥上一只甜滋滋的蜜柿

    就是让他们再巡三条街,也无妨!

    这鸭子真是做到了物尽其用,众人也吃了个酣畅淋漓。

    只是收拾碗筷间,县衙的堂鼓被敲响。

    “咚咚咚。”

    沉闷。

    沈风禾“嗯”了一声,掀开车帘,“进来。”

    陆瑾从下马到车前,只用了一瞬。

    “阿禾。”

    她将热茶递过去,不看他。

    陆瑾满意接下。

    陆珩冻得,还挺值。

    马车晃晃悠悠许久,才到沈府门口。

    沈风禾还未掀帘,只听沈岑的哭喊在外头响起,“我的儿!”

    第 38 章   回门宴

    陆瑾先下车,侧身立在在车沿处,掌心托住沈风禾的手腕。

    沈风禾借着他的力道下车,不远处很快又传来一声,“我的儿!”

    沈岑三步并作两步,眼眶通红却不见半滴泪影,一个劲往二人面前而来。

    待沈风禾下车后,陆瑾才拱手作揖,清润有礼:“岳父大人。”

    “欸!”

    沈岑的哭声戛然而止,脸上堆起笑,“贤婿一路辛苦,快些进府。

    沈府门旁的刑夫人见这光景,哼笑了一声,“你爹这演技,不去戏班子真是屈才了,哭得比你祖父头七时还响亮,也不知羞。”

    敲打着堂鼓的双手纤细,却有力。

    在巨大的堂鼓面前,那抹身影虽小,却笔挺。

    “咚咚咚。”

    鼓声沉闷,但庄严凝重,如黄钟大吕。

    青云县的堂鼓已经很久不响了。

    这也是陆瑾来到青云县为止,第一次升堂。

    他一身绿色圆领襕袍,腰间束墨色翠玉革带,头戴帕头,脚登革履,颇有威严。

    堂下跪着的人身穿棕色交领夹袄,同色的包髻将她一整头白发挽起,眼神清明坚定,不似先前浑浊,干练异常。

    “阿姐”

    牛大志眼眶通红,横刀立于沈娣身侧。

    阿姐回来了。

    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在县衙厨房里,束着攀膊,拿着菜刀追着鸡乱跑的沈娘子。

    “下跪者何人?”

    “民妇青云县乌衣巷沈娣。”

    “因何事敲打堂鼓?”

    “自首。”

    沈娣的声音没有一丝恐惧,反而平静如一潭秋水,沉稳却铿锵有力,“民女杀了人,杀青云县仵作周恒,杀船主陈强,民女自首。”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风禾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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