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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少隽抿起嘴,看了一眼陈颂,根本就不打算反驳,面不改色低声道:“爸我知道了,我会做个好丈夫。你们能承认他这个谭夫人,我已经很开心了。”

    陈颂的五感此时也不过盛了,全当没听见,只是嘴角几不可察弯了一下。

    夫人就夫人吧。希望他丈夫晚上能坚强一点,不要边哭边攥着床单,抖得太厉害。

    程霄又叹了口气,目光悠远:“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我挺满意小陈,不卑不亢地,有主意。我也不指望你们生儿育女,包括结婚,你们自己拿主意,感情这事不是一纸婚约就能绑住的,只要你幸福,爸爸就放心了。”

    谭少隽嘴上应着,心道还生儿育女?你的好儿媳倒反天罡,天天琢磨着怎么让我生,快让他死了这条心吧。

    随着疏导,谭明远状态明显好转,脸上有了点血色。

    他睁开眼,就见陈颂阴恻恻盯着自己,提醒老演员该按时上工。

    谭明远连忙开口:“啊少隽啊,以前我有些地方,可能对你要求太严,方法也不对。你别往心里去。以后公司就交给你了,你和小陈好好的。小陈这孩子好啊,仁义。”

    这话说得一气呵成,跟对稿捧读一样,让谭少隽更加困惑。

    “谢谢你啊小陈,我好多了,你觉得呢?”

    陈颂又恢复了笑模样,适时收回手:“应该的。伯父休息一下,药待会儿配合用上,今晚能睡个好觉。”

    谭明远今天坐太久,确实累了,叫人推到里厅的沙发床里,躺着看窗外的烟花。程霄也去洗手间了。

    陈颂回餐桌旁坐下,给自己倒了点酒。

    谭少隽眉头微锁,压低声音问他:“你觉不觉得今天谭明远很怪?他以前从不这样说话。”

    “是吗?”陈颂笑,“我不了解你家长辈。”

    谭少隽盯着淡定的陈颂,忍不住凑得更近:“是不是你对他们说了什么?我怎么感觉全世界都在演我,跟串通好似的。”

    陈颂挑眉。别说,他这总裁不是白当的,对人的言行举止不是一般的敏锐。

    陈颂捏着红酒杯,抿了一口,眼神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想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可能是伯父病情有所好转,心境变了?”

    他语气自然,表情坦荡,没有丝毫破绽。

    谭少隽盯他几秒,没看出端倪,心里那点怀疑又动摇了。

    难道真是自己多心?父亲临终前幡然醒悟?这个年团团圆圆,倒是让他心里暖暖的。

    “对了,”谭少隽好奇,“你说你老家,是真的还是编的,我都没听你说过。”

    陈颂轻笑:“你想听什么?”

    “嗯…想听你讲以前的事。”

    陈颂垂下眼,摇着酒杯,半晌才开口:“我确实出生在林区。父母很早都不在了。”

    “就这样?”

    “就这样。”

    “好吧。”谭少隽也不问了,陪他一杯杯慢慢喝。

    陈颂不愿再多说了。就算和以前的哨兵谭少隽在一起七年,他都没讲过自己的过往。

    他确实父母双亡。

    只不过是他亲手干掉的。

    陈颂。连这个名字都是后来白塔给他的。

    陈颂有些微醺,仰起头,看向天花板的水晶灯。

    很久远了啊。那时他十八岁,只有一个冰冷的编号,0829。

    他还记得那是帝国的庆典日,首都星港万人空巷。

    他带着白塔最顶尖的特殊行动部队从前线归来,一身漆黑制服,银边黑披风长及脚踝,在身后猎猎作响。

    高高的授勋台上,一众哨兵里他站在最中间,元首亲自将最高荣誉勋章戴在他的胸前。

    荣誉的份量很重,阳光下,勋章和肩章银链熠熠生辉。

    台下赞誉山呼海啸,民众欢呼,眼中闪烁着对英雄的崇拜。

    他低下头,孩子踮起脚给他戴上橄榄白玫瑰花环。

    孩子说,他是拯救帝国的神,他的赫赫战功值得全帝国人称颂。

    那一刻他看着孩子单纯的脸庞,不明白他的仰慕从何而来。

    当年把他从暴风雪村庄里带出来的长官姓陈,而他得到了帝国的赞颂,于是他就叫陈颂了。

    陈颂自嘲地笑了,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居然名叫歌功颂德的颂。

    第27章 小苦瓜

    “你想知道, 我也不是不能讲给你听,”陈颂放下酒杯,轻笑道, “没什么神秘的。”

    谭少隽感兴趣地看过来。

    陈颂垂下眼,给他编了个简易的版本:“我出生在雪山边的猎户家庭,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妈妈生我难产死了,整个村子所有人都是哨兵, 只有我是向导。”

    陈颂其实并不理解, 家庭和亲情到底有什么可追求的,只是谭少隽想要,他就帮他拿来。

    他从小就觉醒了向导能力,年幼的他给爸爸展示叉子能悬在半空的时候, 本以为会得到表扬,哪怕是一点点喜悦,结果却换来一顿怒骂。

    “本来指望你分化成哨兵帮我们打猎,结果是个赔钱的向导,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炫耀的!我们哪有钱给你上军校?比起在这儿演杂技,你还不如去多赚点钱!”

    猎户家庭,哨兵比向导有用得多。爸爸这么认为, 全村都这么认为, 他没有妈妈, 所以他也这么认为了。

    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哨兵,只有他是异类。他努力把自己变得和哨兵一样强, 所幸很有格斗天赋,他一个向导长得白白净净地,居然从小就能打架。

    他十来岁的时候, 听村里最有见识的人说有靠打架赚钱的门路,爸爸立马就同意了,让他跟着去镇上,去地下拳场打黑拳。

    每天往返的路程就得五个小时,他站在台上,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笼子外是人们丧心病狂的欢呼,金币雨为他而狂撒。

    他成了拳场战无不胜的传说,可传说又怎样,每天都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回家爸爸第一时间从来都是翻他的口袋,而不是看他脸上有什么伤。

    拳场不是永远都有高额赌注,老板为了赚钱也会安排不是一个量级的和他厮杀,输了,挣得不够,他顶着浑身伤回家还会被爸爸抽一顿。

    当然,这些经历都被陈颂一笔带过:“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还去打拳赚钱呢,只要老板不出损招,我就能一直赢。”

    “这么厉害?”谭少隽笑着捏了捏他的脸,开始有点心疼了,“有空去俱乐部看看我们拳王退步没有。那后来呢?”

    “后来…”陈颂抿起嘴。

    后来他十八岁那年,边境林区连年暴风雪,很久都打不到猎物,哥哥姐姐也死在了林子里。

    他家靠他打拳都入不敷出,更何况村里其他家直接断了收入。

    风雪连着来了三个月,出不去门,对一村子高消耗的哨兵猎人来说,没有食物来源,也没有向导可以发泄。

    渐渐地,哨兵们说是山神发怒了,需要去祭拜,不知从哪传起来的谣言,说他有这么强的向导能力一定是山神的使者,要送到山神殿里去祭祀。

    陈颂的眼眸垂在阴影下,看不真切,他想说什么,却如鲠在喉。

    一开始爸爸不同意,因为一旦暴风雪停了,他还能去打拳,其实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供他爸抽烟喝酒在外面偷找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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