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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寡夫郎求子》23-30(第10/15页)
说着,他脸皮红红的, 还是轻手轻脚地捏着被沈野弄乱的被角,给人好好地盖上了。
黑红的脖子口都掖得严严实实, 密不透风。
沈野眼看着哥儿的幻影从他身边逃脱, 还把他的身子给罩住了, 像盖了块裹死人的白布上来,他不由悲从中来, 手反而动得更厉害了。
被子就在陆宁眼皮子底下一拱一拱,还很轻地咕啾作响, 想也知道汉子在做什么。
那对狭长的眼睛就直勾勾地看着陆宁,鼻子里冒出呼吸不畅的粗气。
着实是不要脸!
陆宁整个人都在发烫,前半夜给沈野擦身,他已经把汉子的身体记住了,连身上有几道疤都能回想起来,被子下面的情形不用他看,都会在脑内浮现。
淫.邪不堪。
陆宁不敢再多看,恨不能沈野继续昏过去,别再对着他做这样的事情才好。
他瞥一眼沈野,又收回目光,瞥一眼又收回来,眼珠子像小兔子,跳个不停,结结巴巴地劝道:“你,你别这样,伤身体,不然你再睡一会,或者你你点东西,别饿着肚子,我煮了粥……”
沈野见陆宁的嘴一开一合,终于是和他说话了,他便也好心情地回道:“我没病,宁哥儿,我怎么会生病,我从来没病过,身体好着呢,可有力气了,不饿也不困。”
他眼睛里蒙着水光,看起来也格外明亮,湿漉漉的像是小狗,本就因为生病而沙哑的声音,这会儿被情.欲熏染也显得更低。
甚至还有些柔软,像是撒娇一样。
“宁哥儿,我没力气,一点都不舒服,你帮帮我,宁哥儿,你这样看着我又不碰我,我好难受。”
陆宁低头看他一眼,被子动得比之前更厉害,可不像没力气的样子。
沈野还在嘀嘀咕咕:“梁哥都说了,人要有点念想才活得下去,你就当行行好,帮帮我吧,宁哥儿……宁哥儿……”
病了的汉子变得聒噪,也变得有些粘人。
他见陆宁不搭理他,一会儿瞥他,一会儿又不瞥他,衣服外露出来的皮肤红通通的,像是个害羞的小夫郎,可爱极了。
他干脆从被子里伸出手来,去拉陆宁:“宁哥儿,你最是心善了,不要拒绝我好不好……”
那湿漉漉的手晃晃悠悠寻了过来,之前却还碰着那里呢!
陆宁没有洁癖,这会儿却也有些抗拒被汉子碰到。
可沈野那眼神可怜巴巴的,说话的语调也难得软乎,陆宁又不好意思欺负一个病人,犹豫了一下,还是让汉子牵上来了。
烧热的体温再次传递到他的手心,黏腻的手感也是,埋汰。
陆宁手指甲上的小月牙都臊得泛了粉,沈野却很高兴,一笑一口大白牙咧在他黑红黑红的脸上,笑得像个光屁股的小孩子,哪还有平日里的稳重模样。
“宁哥儿疼我了,宁哥儿真好!”他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孩童,毫不吝啬他的夸张,也毫不掩盖他的喜爱,拽着陆宁的手又往衣服下面跑。
“宁哥儿,你再帮帮我,你的手好凉,好软,我都闻到香味了,梅花香的,白生生的……唔,宁哥儿,好舒服,你看,我是不是很厉害,喜不喜欢?我就从没见过比我更厉害的汉子,这么厚的本钱,宁哥儿一定是喜欢的……”
汉子手上狎.昵人也就算了,那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变得一刻都停不下来。
说话又快又密,嘴皮子很利索,倒有些像是小时候的沈野了,冒冒失失,经常一说一大串话,让人都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什么喜不喜欢……都能把人捅死的东西,谁喜欢了……
沈野手上劲不足,但也一直没消停,被子底下两人手掌交叠的轮廓隐约可见。
陆宁站在床边,手伸进被子里,倒显得像是他在主动轻薄人一样。
沈野满足了一点,抬头看着陆宁,嘴里还在絮叨。
“宁哥儿最好了,长得像观音,心也是极善的,定然舍不得我死在外面。哥儿你放心吧,我哪怕受再重的伤,浑身骨头都断了,痛得走不了路,爬也会爬回村里……我已经攒了好多的东西了,都是哥儿能用上的,你一定会喜欢的……”
说的大抵就是那个梅花箱子,里面确实放得都是哥儿用的东西,现在还在屋中央放着呢。
陆宁却顾不得沈野攒的那些东西,只道:“你,你是不是身上哪里在痛?是旧伤吗?”
沈野一听哥儿帮他办事,还要关心他,心下立即得意起来,觉得人生都有些圆满了,咧嘴一笑道:“不痛,不痛,有宁哥儿摸我,我哪还痛,跟喝了麻沸散似得,整个人都飘飘然。”
他有些懊恼捏了捏陆宁的手背,力道轻轻的,道:“只是这身上总是没力气,可能是血流得太多了,还冷得慌,对了,说到旧伤,宁哥儿,你看我这里……”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突然就把被子一掀,露出自己一身健美的皮肉,连带着下方两人交握着的,狰狞泥泞贴合着的手掌也暴露了出来。
陆宁:“……”没眼看。
沈野却是不清醒,想着一件事,就忘了做另一件事,手掌松开了自己,又带着陆宁湿漉漉地往上,贴在自己腰腹处那道撕裂形的伤疤上。
这样的伤最难愈合,大抵当时也没经过很好的处理,以至于这段皮肤凹凸不平,高热地贴着陆宁的手心,像是要和手背上汉子的手掌一起,把陆宁给夹得化了。
沈野道:“摸到了吗。宁哥儿?这是被头狼给咬的!”
这样的话他平日必不敢说出口,就怕一个不小心吓到了柔柔弱弱的哥儿,让陆宁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更不愿意对他托付终身。
然而这会儿,沈野却按捺不住炫耀的冲动,像是迫不及待,要把自己过往的荣誉与一身孔武都像孔雀的羽毛一样,袒露在心上人的眼底。
“当时那头狼带了几十个小弟,受养狼的劫匪控制,围剿我和兄弟们,差点把我们全弄死,我趁着那头狼咬上来的时候,给了它十几二十刀,削得它脑壳都飞了半个。”
“头狼死了之后,那些劫匪也被我们杀了,狼群认我当头狼,我收了那些狼小弟,在道上终于混出了点名堂,再没人敢招惹我的队伍。”
他笑道:“还有好些小国把我奉为上宾,授了我小狼王的封号,宁哥儿要是跟我去了那里,就是权贵的夫郎,人人都要敬你,看重你,用珍珠美酒供奉你,让你躺在最好的驼毯上,怀里抱着波斯来的猫儿,身上盖着最好的丝绸……一定美极了。”
陆宁摸着沈野身上的疤,听着汉子有些含混的碎叨,像是在从说书人嘴里听闻那些天方夜谭。
他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在狼群的攻击下存活,也从来不知道沈野说的什么其他小国,珍珠美酒……他连自己的国家都没有什么概念,有清晰认知的,也不过沈家村,和附近一些村镇。
可汉子说话时,眼神亮晶晶,溢着少年人的赤诚,就像话语里表达的那样,恨不得把一切他能够到的,赢来的最好的东西,都奉到陆宁的眼底。
若陆宁跟着沈野去了外面的世界,他会被用珍珠丝绸装点,那么沈野呢?
被称作小狼王的沈野,又该多么得意气风发,英武不凡?
陆宁无法确认沈野病中说的都是真的还是假的,可这腰上的伤,确轻而易举就能看出确实是野兽咬的,咬在了一个要命的地方。
除此之外,沈野的身上还有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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