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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眼睛上的感觉,顿时毛骨竦然。

    他的眼睛是被施了妖法,所以睁不开了!

    他变成瞎子了?

    瞎子还怎么尚公主,做驸马?

    不,不能这样!

    他忽然意识到手里抓着什么东西,可是他看不到,但是直觉告诉他,这是能够救他的东西。

    他挥舞着手里的东西猛的一砸,咚的一声,把他吓了一跳。

    鼓声,这是鼓声,不是地府,地府里怎会有鼓呢,他还在人间!

    他可以求救,可是他的嘴巴还是不听使唤,但是他可以敲鼓!

    咚!咚!咚!

    震耳欲聋的鼓声响起的时候,大理寺门前的衙役还在仰头去看飞走的乌鸦。

    接连三声鼓声,终于把他们从乌鸦飞走的遗憾中拯救出来。

    “登闻鼓,有人在敲登闻鼓!”

    今天这是什么好运气啊,不但看到了成群结队的乌鸦,就连敲登闻鼓这么大的事,也让他们遇上了。

    终于不用抱憾终生了,这辈子,值了!

    真的不能怪他们,谁让他们不但错过了乌鸦盖顶这样的奇事,还错过上次那对老夫妻来敲登闻鼓。那次恰好不是他们当值,他们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这件事,当时气得想撞墙。

    今天终于让他们赶上了,两人差一点就当众拧大腿了,这真的不是做梦啊。

    一个立刻进去通传,另一个小心翼翼走到鼓台前,仰望那位敲响登闻鼓的勇士。

    可惜,让他失望了。

    此时,那人趴在登闻鼓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的屁股。

    而此刻,那人还在疯狂地敲着身下的登闻鼓,不死不休。

    衙役惊呆了,围观的人也惊呆了,这人该有多大的冤屈,才能拼着命来敲鼓。

    这时,另一名衙役已经带着人从里面出来,出来的那位官员姓郑,上次处置那对老夫妻的也是他。

    他虽然官职不高,可是影影绰绰也听到一些风声,上次那对老夫妻的案子,事关某皇子,那对老夫妻,就是某皇子的对家送过来的。

    郑大人很生气,那对老夫妻是被人利用才来敲鼓的,而他按律处置了那对老夫妻,虽然不用担责,但是明摆着,他也是其中一环,而且也是被利用的。

    这件事让他看起来像个好利用的傻子。

    而今天又有人来敲登闻鼓了。

    郑大人心中涌起一股无名火,闲的,都是闲的,真有冤屈,为何不去京衙,不去刑部,偏要来会打板子的大理寺。

    还能为何?

    还不是大理寺的人好说话,不像京衙那般市侩,也不像刑部那样杀气腾腾,说白了,大理寺温和有礼,所以就要被人当成傻子一样耍。

    郑大人代入自己,更生气了。

    待到他走到近前,看清楚那人竟然是趴在登闻鼓上,他盛怒之下,让人把林森拽下登闻鼓,林森身体忽然失重,整个人摔倒在地上。

    而他手里,还死死抓住那只鼓槌。

    “好大的胆子,竟然趴在登闻鼓上,这是不把大理寺放在眼里,打,四十大板,给我狠狠的打!”

    登闻鼓可鸣冤,可上达天听,但是要付出代价。

    敲响登闻鼓,先打四十大板。行刑之后,人若还活着,那便接状子。

    上次那对老夫妻来敲鼓,老妻没有撑过去,当场便死于杖下,而那老翁侥幸活下来,递了状子,此案一出,震惊朝野。

    今天,这四十大板,轮到林森了。

    他甚至没有喊冤,就被人从登闻鼓上拽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趴在刑凳上。

    直到板子重重地落在身上时,疯痛袭来,他的脑袋终于清明起来。

    他刚刚听到什么了?

    登闻鼓?

    大理寺!

    难道他刚刚敲响的是登闻鼓?

    林森来不及深想,也来不及验证自己的猜测,他便疼得晕死过去。

    面对年轻力壮的林森,大理寺的衙役们没有手下留情,每一板子都是真材实料,四十大板打完,林森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名衙役嫌弃地把手伸到林森鼻下:“还有气,没死。”

    郑大人冷哼一声:“这小子倒是命大。用水把他泼醒,让他申冤!来人,去请李少卿!”

    李少卿便是大理寺少卿。

    若是寻常案子,自是进到衙门里面再递状子,可是敲登闻鼓的和其他的不一样,需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诉说冤情,递上状子。

    所以,林森要醒过来,还要请大理寺少卿从衙门里出来。

    李少卿来的时候,衙役们正往林森身上泼水。

    一盆盆的凉水泼下去,是种子也要发芽了,可是林森却还是一动不动。

    “这小子该不会是装死吧,来敲登闻鼓还要装死,这人怎么想的。”

    不仅是衙役们悄悄嘀咕,围观的人群同样议论纷纷。

    反正那四十大板没有打在他们身上,他们只管看热闹。

    直到第五桶水泼下去,林森的身体终于动了动,刚才的那名衙役走过去,将他的身体翻过来,咦了一声,把一卷白布从林森的衣襟里拽出来。

    林森身上的衣裳都被水浸透了,这卷白布被他压在身下,幸运地没有弄湿。

    “少卿大人,这里好像有状子。”

    李少卿嗯了一声:“拿来,本官看看。”

    那卷白布被送到李少卿手中,他将布卷展开,果然是状子。

    只是让李少卿意外的竟然是,这状子的被告,是一对夫妻,而写状子的原告,竟然是这对夫妻的儿子。

    “林森?”这个名字似是在哪里听到过,李少卿略一沉思,便想起来了。

    他看向站在一旁的郑大人:“那位名列第三十五的进士,是不是叫林森?”

    李少卿以前就见过林森,但却是因为最近的赐婚,才把人和名字对上号。

    只是事关公主,这种场合不便多说,李少卿这才避重就轻,说起了林森的名次。

    郑大人也想起来了,名列三十五,也就是最后一名的那位幸运儿,不就是要尚公主的那位准驸马吗?

    对,那位就是叫林森。

    刚刚听到这个名字时,他冷哼一声:“这人八成是五行缺木。”

    也因此记住了这位不曾谋面的准驸马。

    郑大人虽然不知道那状子的内容是什么,但是李少卿提起林森,莫非那状子要告的人是林森?

    有意思,真有意思。

    别问郑大人为啥会这样想,问就是他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人。

    寒门书生,悬梁刺骨二十载,好不容易跃了龙门,眼看就能为国效力,为民请命了,他倒好,转身做了驸马,就好像他读了那么多书,就是为了讨女人欢心一样。

    若是那些含玉匙出生的二世祖倒也罢了,可偏偏做驸马的,大多都是家境平平,甚至还有集全村之力供出来的。

    看着躺在地上的那滩血肉模糊的烂肉,郑大人陷入沉思。

    李少卿却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林森。

    李少卿见过林森,年轻英俊,一表人材的新科进士,虽然是最后一名,但也是最幸运的那一个,因此,李少卿多看了几眼,印象深刻。

    而现在躺在地上的那个奄奄一息的人,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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