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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本《乌青志》,写得要早,不如沈氏的书写得齐全。朕让人查探过两家,家风都不错,子孙瞧着没有太大作为,品性却不坏。”

    “只是两家更擅长种地,家族里并没有什么人当官,最大的也不过是当佐领而已。爱妃想好了,真要选这两家人其中之一来当六阿哥的伴读吗?”

    在皇帝心里,郭珍珠想选谁当六阿哥伴读都行,估计哪个家族被选上也会乐意。

    郭珍珠听后就笑道:“既然是六阿哥的伴读,就该他自个选才是。臣妾是觉得六阿哥更喜欢会种地的小伙伴,伴读在他身边是要一起读书的同龄人,兴趣一样才能相处得好。”

    不然一个喜欢种地一个不喜欢,压根就聊不起来。

    伴读是陪着小阿哥时间很久的人,起码读书就是小十年了。

    宫里的小阿哥能见到的同龄人很少,到处结识朋友就更难了。

    所以伴读就是他们身边呆得时间最长久的人,自然是品性好,又合得来才是最妥当的。

    至于其他的,郭珍珠觉得没必要纠结家世身份什么的,六阿哥也不需要。

    他只要跟小伙伴能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相处好多年,这就很足够了。

    等六阿哥长大后,要从事农学方面的事,伴读也能成为知根知底的帮手。

    皇帝看出郭珍珠的心思,就点头道:“也罢,那就让六阿哥自个选好了。”

    他把两家人的孙子都叫了来,沈家是沈麦,比六阿哥要大两岁。

    李家的则是叫李铭,比六阿哥要大三岁。

    两家都没想到,六阿哥伴读这种好事,忽然有一天居然砸到他们头上来了。

    他们晕乎乎之余,只能匆忙把自家孙子打扮一番,换上最好的衣裳,教导一点礼仪就送进宫里来。

    哪怕没被选上,光是能进宫走一趟,见着皇家的小阿哥,那都是能吹一辈子的好事了!

    六阿哥得知自家额娘请皇阿玛给挑了两家人,可以从中选一个喜欢的当伴读,还挺期待的。

    两人很快被带到外宫来,六阿哥没急着出去,隔着屏风先看了一会。

    沈麦皮肤黝黑,显然是下过田而晒黑的。李铭就要白一点,刚进来的时候浑身僵硬,显然很紧张,过了一会忍不住抬头偷偷向四周张望。

    小明子也跟着六阿哥过来了,见李铭到处看的样子,心里暗暗摇头。

    这人是个藏不住事的,而且也太没规矩了一点。

    沈麦从头到尾只低头盯着自己的手,仿佛能看出花来。

    六阿哥看了一会,这才出去,两人赶紧起身行礼。

    见状,六阿哥摆手道:“都坐下吧,不用太拘谨,咱们先聊几句。”

    他扭头发现这边的椅子太高了,自己爬上去的话就太没当阿哥的威严了。

    于是六阿哥看了小明子一眼,后者迅速把六阿哥抱起来轻轻放在椅子上。

    六阿哥板着小脸十分严肃,装着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可惜这包子脸怎么看着反而更可爱了。

    李铭来之前被千叮万嘱,见的是皇家阿哥,那是皇帝的儿子,绝不能失礼。

    不过六阿哥的年纪跟他弟弟一样大,又比弟弟要好看,李铭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六阿哥想问什么,我一定好好回答。”

    沈麦听了,也连忙附和一声。

    两人都以为六阿哥要问的,必然是关于田地的问题。在他们进宫之前,早就被家里人压着背了不少关于农田种地之事,顿时胸有成竹,就等六阿哥问了。

    谁知道六阿哥压根不按理出牌,没问田地之事,而是问道:“我这想改良梨树,打算试着用桑树来嫁接,你们认为可行吗?”

    第140章 第 140 章

    第140章

    沈麦犹豫了一下, 这才开口答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听说六阿哥在种植上天赋异禀,六阿哥既然觉得可试,那桑树就可行。”

    小明子在旁边听着, 不由悄悄看了这个沈家的孙子一眼。

    看沈麦刚才沉默寡言的样子, 居然是会说好话讨好人的吗?

    听听这话说得多好,六阿哥很厉害,所以六阿哥提出的事都必然能成!

    小明子也是这么觉得的,心里默默点头:沈家小子还挺有眼光会说话的,不知道六阿哥会不会选他当伴读?

    六阿哥只点了下头,并没有表态,看向另一边的李铭。

    李铭迟疑了一下,摇头道:“嫁接梨树的事, 我没做过。家里都是种地为主, 没种过果树。”

    “不过我舅舅曾在山上种过果树, 虽然种得一般,却也说过,嫁接的话还是用果树为好。桑树来嫁接梨树, 只怕不大合适。”

    说完, 李铭又抿着唇有点不好意思道:“不过我对种果树不大了解, 也不一定对。反正嫁接需要多试试,就跟种地一样, 什么法子更合适, 得试过才知道,光是听和说未必有用。”

    他说完感觉自己全是废话, 忍不住低下头不敢再开口了。

    六阿哥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你们来京城后都住在哪里?”

    没想到他换话题那么快,两人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沈麦先是答道:“家里人带我来, 一起住在客栈。坐马车到宫里来,约莫要一个时辰。”

    六阿哥再点头,这住得其实不算特别远了。毕竟宫里附近不可能有客栈,都得远一些,尤其城门那边会更多。

    很多商人进京来做买卖,都喜欢住在城门附近,那边离着市集也不远。

    李铭也回答道:“我也是家里人带着上京,坐船来的,住在一个远房表亲的家里。在一个巷子里的院子,比我家小多了,到宫里来也差不多一个多时辰。”

    六阿哥又接着问了两人家里都有什么人,沈麦说家里还有两个妹妹。

    大一点的妹妹比他小一岁,最小的妹妹才会走路。

    李铭则是有个弟弟,跟六阿哥差不多大了,两兄弟感情不错,经常一起出外玩儿。

    他说到这里有点手舞足蹈的:“我家外边不远有一座山,山上什么都有。我和弟弟偶尔跟着家里两个老仆上山,可以采到甜甜的野果子,还有野菜,要是运气好,甚至会挖到药材,比如人参什么的,不过年份并不太长。”

    李铭和弟弟一起玩的事情就更多了,上山爬树,下水捉鱼什么的,还会帮着种种地,给家里人送水送吃的,日子过得快乐又充实。

    比起沈麦的沉默,李铭就要活泼得多了,说了不少话,才发现全是自己说话,沈麦和六阿哥只听着没吭声。

    李铭渐渐也不好意思继续说了,六阿哥这才让人上了蜜水和点心。

    看着两人吃完后,六阿哥还吩咐人把他们两个送出宫,这才回去了。

    永寿宫里头,郭珍珠正等着六阿哥回来,见了不由笑着问道:“怎么样,两家的人选你都见过了,六阿哥有喜欢的吗?若是没看上,还可以再挑挑看,倒也不必着急。”

    六阿哥过来坐下,把两人的话大概复述了一遍,又说了自己的想法:“额娘,沈麦皮肤黝黑,看着像是最近故意晒出来的。”

    郭珍珠听得一愣,似是没料到此事,不由好奇道:“六阿哥是怎么看出来的?难不成是晒得特别黑?那个李铭呢?也皮肤黝黑吗?”

    六阿哥摇头道:“做活晒的话,黑得不会那么均匀好看,毕竟日头又不会跟着人转。李铭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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