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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目送着菲尼克斯电梯都不等了,三步做一步地迈着大长腿一下子就从楼梯口跑没影,不由看向向兴:“我怎么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有吗”

    向兴揽住她:“没有吧你也知道我们儿子的,虽然风风火火,但心还是纯粹的。他答应的事,也一定能够做到。他早点能够撑起这个家也好,对小追更好。”

    林文宜想了想:“也是。”

    她又捏捏眉心:“你先去洗漱吧,我去联系一下何总说的那个医生。”

    向兴:“我帮你一起翻译病历吧,两个人干活快一点。”

    林文宜心暖:“好。”

    秦追打手语,又重复了一遍:“非常好看。”

    他握着菲尼克斯的虎口,认真地欣赏着,看看表,又连整体一起看看。

    真的很适合菲尼克斯。

    他哥这样看上去更加帅气且有魄力了。

    秦追怕菲尼克斯太过珍惜这块表然后不戴而收着,所以又放开菲尼克斯的手,对上菲尼克斯注视着他的眼睛:“你会戴着的吧”

    菲尼克斯动动手指,还没抬起来,就被秦追直接一把抓住了他两只手。

    秦追不让他做手语,就那么注视着他,亮着那双漂亮灵动的杏仁眼,直直地看着他。

    菲尼克斯有点燥。

    他的呼吸不可避免沉重了些,他的理智告诉他,他该挪开视线了,不然容易失控。但他的眼睛却没有办法从秦追身上移开半分。

    他的小追……

    他就是这样充满诱惑力,轻而易举地就能掠夺走菲尼克斯所有的感官。

    就算有一天死在其中都可能毫无觉察……不,何止是觉察不到分毫,恐怕还会觉得无比幸福。

    菲尼克斯的喉结无意识地滚动了下,被蛊惑着点了头。

    然后他就看见秦追的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松开他的手后,一把跳起来靠近他,搂住了他的脖子。

    菲尼克斯:“——!”

    他真的在那一刹那想到了小时候他只要答应秦追什么要求,秦追就会笑着跳起来抱住他,还会亲一口他的脸,再松开他笑眯眯地打手语说谢谢哥哥。

    所以……

    但并没有吻将他从恍惚间拉出来,秦追只是这样抱了他一下,就松开了手,又轻快地跑开了。

    菲尼克斯望着他跟羽毛似的被风吹走的背影,甚至都在想是不是他刚刚走神的那一瞬间,错过了秦追……

    不。

    他知道的。

    他们长大了一点后,秦追就再也没有亲过他了。

    真讨厌长大啊。

    菲尼克斯抬起手,看着自己手腕上沉甸甸的表,又摸了摸自己刚才被秦追无意识用脸贴了一下的脸,嘴角勾了起来,一颗心也怦怦乱跳得愈发厉害。

    但是…正是因为长大了,他才能更好地保护他的小追。

    他才能明白,他早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喜欢上了他。

    菲尼克斯始终觉得,自己是在动那些肮脏的念头前,就已经深深被他吸引,早就喜欢到无法自拔了。

    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迅速地接受自己喜欢上了秦追呢。

    中午的时候,林文宜和向兴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饭,当然有注意到菲尼克斯手腕上的表。

    林文宜问菲尼克斯:“谁送你的”

    菲尼克斯摩挲了一下,看向秦追,拿着筷子打手语,嘴上同时也是说:“小追送的。”

    秦追注意到,也猜到了林文宜问了什么问题,所以冲林文宜弯弯眼,笑得很开心。

    就是看秦追这么高兴,比收到礼物的寿星本人还要高兴,林文宜就放弃了跟秦追说要他把钱留着自己花,没必要给菲尼克斯买这么贵的礼物的心思,转而抬手打手语说:“小追眼光很好,这金表带意外的适合哥哥呢。”

    秦追更加高兴了:“我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哥哥戴着会很好看!”

    菲尼克斯真的很适合这些东西。

    林文宜看看菲尼克斯,又看看秦追,心里发软。

    因为小时候菲尼克斯真的特别浑,所以她把秦追接过来的时候,就担心两孩子闹着长大。

    菲尼克斯是她的亲生儿子,秦追又是她最好的朋友的亲生儿子,如果他俩关系不好,她要在他们之间做判官的话,就难免会需要偏心一个。

    林文宜不希望他们任何一个人觉得她偏心谁。

    因为她是一样地爱着他们。

    还好……

    这么多年,两个孩子的关系始终这么好,始终这么亲密无间。

    大鹦鹉跳进知惠怀里,悠然自得地蹭着女孩棉衣的柔软与温度。

    秦追单手托腮,把一切负面情绪掩藏得很好,面上是一副已经把心情调整好的闲适。

    他调整自己面上情绪的速度一向很快,心里的情绪却要多等一阵了。

    马车抵达伦敦时,伦敦被雾气包裹,秦追到地方第一件事,就是问菲尼克斯:“我们住哪?”

    菲尼克斯回道:“贝克街附近的酒店。”

    大家都是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因此大家一致握拳:“耶!”

    见秦追真的开心起来,菲尼克斯又说道:“有机会的话,我们还可以去找柯南.道尔爵士要个签名。”

    对哦,这会儿柯南.道尔还活着呢。

    第 204 章   天才(二更)

    伦敦对秦追来说有诸多缺陷,比如让人吐槽的公共卫生环境,再比如糟糕的天气,茫茫雾雨带着冰雪将冬季变得格外阴冷。

    秦追对泰晤士河都失去了兴趣,沿河的工厂将废弃原料往河里倾倒,难说英国男人的发际线和这些充满化学物质的水有没有关系,他只盼自己晚上睡觉时的被褥没有霉味,这里的空气太湿了。

    秦追并不想到了深夜还要爬起来盯着自己的被子琢磨青霉素。

    人文与历史让伦敦多出了一圈光环,秦追最爱的电影《帕丁顿熊》也是以伦敦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

    进入位于贝克街的酒店后,秦追指指点点,认为这里的环境摆设“福尔摩斯味”不够浓。

    好歹也是身家47亿的秦欢老板的弟弟,靠自己在这个年代的申城攒下十万大洋家资的人,秦追自认有点商业眼光:“老板就应该去找柯南.道尔买个授权,把酒店装修成福尔摩斯风味,然后按时举办角色扮演活动,以此吸引客流。”

    秦追发现菲尼克斯有点和追常人不一样的控制欲时,是在初中。

    那会儿他已经进入了舞团。

    虽然秦追很早就开始学跳舞了,他也确实喜欢,但对于未来,秦追还是茫然的。

    哪怕林文宜跟他说过,这世上有残障人士舞团,可他依旧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登上舞台。

    他和菲尼克斯不同,他能做的事太少了。

    如果他不能登上舞台的话,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所以即便他知道、林文宜也跟他说过,家不介意养他一辈子,以他们的财力,不过是多一个人吃饭而已,根本不算什么。更别说林文宜也是真心拿他当亲儿子对待。他也依旧会茫然。

    他不像菲尼克斯,能打篮球、参加各种比赛,他的世界所拥有的东西、他能学的东西要少很多。

    哪怕是跳舞,都花费了比追常人更多的工夫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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