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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地上。

    意识熄灭之前,他只来得及浮现一个念头——约好十年再聚,这么快,又见面了。

    庄澜熟练地甩开剑身沾上的血,收入鞘中。

    “两次了。”他对身后穿着蓑笠的男人冷冷道,“博阳湖畔,隅阳酒肆……面对这种蠢货都能败露行迹,你是不是应当做些反省?”

    戴斗笠的男人立刻跪了下去,朝庄澜磕头求饶。火光映在他脸上,如果凌原还活着,他圆睁的眼睛会看到这人脖子上有个指甲盖大的胎记。

    “再有一次。我会替主人处理你。”庄澜冷声道。

    *

    因怕路上耽搁,云骄与祝时晏比天心宗开启的日子还要早了七天启程。

    横竖时间宽裕,两人优哉游哉,赶着辆马车,顺官道一路逛去秦州。

    祝时晏拿着几封信,拆开一阅,便开始咯咯直笑。

    “笑什么?”云骄道。

    “在看祝刻霜给我写的信,‘时晏师弟,见信如晤’……哈哈哈哈,听这小子咬文嚼字,我好不习惯。”

    “你习惯他什么语气?”

    “……”

    “你与他相识不过几天,倒是熟络得很快。”

    “咳咳……”

    很难说云骄这是无心之问还是意有所指。

    但云骄并未与他为难,转而问道:“信上写的什么?”

    “他一天给我传三封信,都是问我在做什么,吃了什么。”

    信是用术法所传,半个时辰便能送达,除非结界相隔。

    “这小子认定我就是……”祝时晏忽然将话止住。

    认定是谁?自然是祝时晏。

    云骄颔首道:“你的骨相与时晏确实相似。”

    祝时晏哑然了片刻。

    原来这家伙还摸得出骨相!

    怪不得云骄好像很喜欢摸他的脸,原来是在摸祝时晏的骨相,睹物思人。

    幸而云骄眼盲,看不到自己的容貌,不然可能会像祝刻霜那样纠缠不休。

    他可比祝刻霜难糊弄多了。

    “霜师兄给你也写了一封。”

    他递给云骄一封信。

    云骄慢吞吞拆了信纸,又递还给他:“看不了,念给我听。”

    祝时晏知道他还是得来求自己,心中得意,展信念道:“‘姓云的,见信如晤。祝时晏和祝时晏,我定要带一个回太微宗,你看着办吧。’”

    读罢,他抬眼看向云骄。后者只是不声不响。

    不知云骄心里在想什么,该不会是在盘算着,把自己送出去能省去多少麻烦吧?

    “究竟有多像,才让他如此惦记。”云骄幽幽说道,“只是可惜,我双眼已盲。”

    大家都看过了祝时晏的模样,只有云骄不曾看过。

    他指尖微动,想要伸手再去摸一次这个弟子的骨相,但这冲动被他按捺住了。

    他是祝时晏的师父。

    于理不合,于情不妥。

    祝时晏浑然不觉,低头去翻信件。

    “哦?这里还有一封凌原给我的信。他说他考虑数日后,决定去剑宗,拜江卿白为师。我看他用剑资质不输白术,是个可造之材。你说呢,师尊?”

    “……”云骄只是淡淡“嗯”了一声,许久之后,他忽然没头没尾道,“今晚要下雨。”

    “是吗?”

    这么大的雨,若有人杀人藏尸,大约也不会留下痕迹吧。

    祝时晏身为天道,竟没预感到这场瓢泼大雨。

    天意之外,便是人为。

    他揉了揉额角:“你不用想太多,我的身份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关系。”

    祝时宴小声道:“怎么可能不多想,你可是真有王位要继承。”

    “我父亲不止我一个儿子,我不一定非要回去。”

    至于那群老顽固愿不愿意让他弟弟继承王位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鲛人族与世隔绝已久,族人们安居乐业,相处和谐,王室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象征,虽然他不懂大祭司为何坚持要让他当下一任鲛人的王,但在他看来,他在不在对鲛人族并无什么影响。

    云骄拉住祝时宴的手,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从决定陪你上岸开始,我就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心理准备,对我而言,你才是最重要的。我不想对你有所隐瞒,所以才告诉你这些,但你不必担忧,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祝时宴的喉咙微微哽住,眼眶中似有热意上涌,他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嘴角逐渐露出一抹笑:“好,我不担忧。”

    第 144 章   第29章

    纠结于还未发生的事情没有意义,他与云骄好不容易才从那个魔窟里逃出来,又历尽千辛才在一起,云骄是下届鲛人之王又如何?

    只要他们还在一起,事情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与其杞人忧天,不如好好享受当下的恋爱。

    祝时宴紧了紧手,俯身亲了云骄一口,眉眼带上了笑意:“真好,你是我的了。”

    云骄蠢蠢欲动地又想过来抱他,祝时宴迅速收回手,摇了摇头:“不可以哦。”

    云骄不高兴地看着他,像是在指责他胡乱勾引人,只点火不灭火。

    “这是上个月的分红。”

    偏僻荒凉的西北小县,街道上最多的不是布店、饭店,而是酒馆。特别是春寒料峭之际,来上一口火辣辣的烧刀子酒,暖和全身,能抵御侵骨的寒风。

    天还未亮,酒馆后门,穿着厚实棉衣的老板将鼓鼓囊囊的钱袋塞给一个少年,殷勤地问,“就是这酒喝多了烧心,不够柔和,想问有没有什么改进方法?”

    少年看起来十六七岁,容色姝丽,皮肤瓷白,与西北格格不入,看起来像是达官贵人家娇养的幼子,见他熟练地将钱袋塞入怀中,又显出一丝机灵俏皮:“这好说,你去府城称一斤冰糖回来,放在酒坛子里。”

    还好他前世在短视频软件刷多了“穿越必备指南”,不然如何依靠蒸馏酒法拿到第一桶金?

    祝时晏想到刚才掂量的钱袋重量,脸上的笑意越发祝显:“或者将酒放置的时间长些,也能改善。”

    “诶诶好,等我新酒做好了,请您来尝尝?”

    听到这话,祝时晏的动作一顿,迟疑地回复:“这个,再说吧……”

    他或许,过些日子就要离开了。

    天渐渐亮了,小二正预备开门,祝时晏忽然发觉已经拖到这个时间点了,急匆匆道别:“你忙,我先走了。”

    推开厚重的木门,迎面扑来的寒风差点把他吹个趔趄,旁边有个黑影忽然窜出来,扯住他:“祝时晏!”

    “我听着呢,不用喊这么大声。”祝时晏拽回自己快褪色的旧袍子,“走,先上你家去,不然我来不及赶回去了。”

    在微亮的天光下,能看见拽住他的黑影同样是一个少年,只是体型比祝时晏大了整整一圈,笑起来很憨厚:“好,你要走了,正好把你存我那的钱盘点盘点。”

    祝时晏没说话。

    他们脚程快,没一会就到了憨厚少年的家中,拿出埋在地窖里的木匣子,打开一看,里面寥寥几个银锞子,大部分是铜板,粗粗一算,大约有二十两。

    祝时晏拿出刚刚的钱袋,全部倒出来,里面只有一个半两的银锞子,其余都是铜板,不到一两钱。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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