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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如今见信王都被驳了面子,众人也不多留,只上来打个招呼,送上接风的薄礼,便转身走了。

    小月亮拉着敖昱回了家,此时这家里披红挂绿的,倒像是正准备喜事——不对,不是像,是确有喜事。

    大门在背后一合上,小月亮就一把将敖昱扛了起来,直奔后宅。

    “哈哈哈哈哈!”敖昱在小月亮的肩膀上大笑,家里的仆人都低下头,几个年轻的婢女额头都红得发光。

    但小月亮可没直奔主题,他把敖昱带进了一间房里。

    “我准备的。换衣服~换衣服~”

    大红描金牡丹屏风,红檀妆台白玉凳,镶金立柜,金镶玉楠木五斗柜……

    家具绚烂喜气,家具样式却很硬朗。倒像是新郎特意为……另外一位新郎置办的喜房。

    “我也去换了。”刚那样急着催促,现在见敖昱打开了立柜,小月亮反而有了一点点羞涩。

    他跑走了。至于敖昱面前的立柜里,一件件都是大红的喜服。上回来还没这些,但摸着喜服上点缀的珍珠,敖昱知道东西必定是小月亮老早就开始准备的,他竟半点都没察觉。

    敖昱没有挑拣,他从左手边拿了第一件,这图案极有趣,左边是半轮月右边是一条鱼,左右互成太极圆满之势——月亮的“眼”是鱼尾扇起的一颗水珠,鱼的眼就是它的眼。

    他下船前梳洗过,但敖昱也将发髻散开,重新仔细盘了髻,取来紫金攒珠冠为自己戴上。

    他出来,便有仆人将他带到另一间房里。这地方从进门便是层层叠叠的珠帘纱帐,又有各式铃铛夹杂其中,走动间叮叮咚咚。几处灯盏都是固定在地上,套着罩子的铜灯。

    有个玉铃铛格外好听,敖昱便站在那一下下地拨弄着。

    “叮当”这却不是他手下的铃铛发出的声音,随着一阵凉风,荷叶的香气传入他鼻尖。

    小月亮穿着一双金绳缠足的软底凉鞋,裹着个大红披风进来了,他长发披散,在头顶缀了个红绒球,他在幽幽烛火中对着敖昱笑问:“大哥哥,夜阑浅醉弄铃铛?”

    “我哪里来的酒?”一见他明明便醉了,敖昱眯起眼睛,却非要梗着脖子不认。

    小月亮拉动了珠帘纱帐,铃铛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他站在了敖昱的面前抬手解下了披风。披风落地,他舒展双臂,挂在了敖昱的脖颈上,他的唇也凑到了敖昱的唇边:“我来喂……”

    披风下,他只穿了一身红纱,这纱裹在他身上,倒如一团朦胧红雾,举手投足都轻轻地飘散包裹着。

    “小月亮,我都要嫉妒你身上的红纱了,凭什么……”裹着你?

    叮铃铃的铃声,越发乱了。

    “来罚……”

    床榻的幔帐间,也挂着铃铛呢。铃声快快慢慢,时轻时重,夹着笑声和叹声。

    第二日铃声停了,鸟鸣来了。

    敖昱看着窗口洒进的阳光,深深松了一口气。他这辈子没参加科举,但昨天可谓是他人生中的一次大考,还好,他最近几年都乖乖喝药外加锻炼身体,成果喜人。

    小  月亮也睁开了眼睛,敖昱立刻凑上去,轻轻吻着小月亮的肩头:“手团暖玉描飞花……”

    手用上了,飞花吗,自然是用唇描的。

    小月亮笑得露出了小白牙,敖昱用鼻子蹭他的下巴:“可有不适?”

    “有些酸,还好。大哥哥……”

    “嗯?”

    “我原来以为你个头不会大,毕竟病弱,没想到还挺好的。哎?哈哈哈!别咯吱我!哈哈哈哈!”

    今生的大黑鱼,也只能用咯吱来对付小月亮了。

    两人在府里快快乐乐地待了三天,敖昱从那间新郎房里,按照日子每天取一件红衣,算是褒义的日日做新郎了。

    腻腻歪歪,蜜里调油的短暂假期后,两人依旧亲密,却也拿出了更多精力,开始交接工作。

    晾了三天的王爷们都被叫来了,进宅子的时候三个小皇子都有些脸红,甚至不敢看敖昱和小月亮,他们可没瞒着府里的事,如今外头传得可是十分的那啥。

    信王也比较惊讶——这俩人竟然是真的。包括元烈帝自己在内,都以为他们是自污保命,未来英王继位,两人必定要和离,再各自娶妻的。

    甚至在今天进府之前,信王都怀着他们在做戏的想法。但在看到他们后,信王知道,他们是真的。

    虽没人表现得腿脚不利索,可这两人的表情,只要是经过事的男人都明白,那是身心舒畅,饱腹餍足的模样,如吃饱喝足在太阳底下晒太阳的猫。两人眼神偶尔碰撞,还会飞溅出甜丝丝的滚烫火花来。

    这……对他们俩来说也算是好事了。两个男子,注定无后,无论在位的是哪位陛下,都能放心宠信。

    七天后,小月亮只带了两百人出发,其余虎贲营人马都留在了当地。

    小月亮离开的第二天,太子病薨的消息传到了当地。

    信王临走去东宫见过太子,太子看着是虚,却没到几个月都撑不过的地步,毕竟年轻力壮。

    但是……薨了就薨了吧。信王叹气,皇兄比先帝,可是心软多了。先帝砍脑袋,无论是亲戚的,兄弟的,还是儿子的,都毫不手软。

    第175章 (捉虫) 老太太走了……

    175

    兴京, 又到了勋贵排队磕头的时候了。

    御殇:“……”行,我跪。我磕头——御殇已经有了充分的经验,内心咬牙切齿, 表面哀痛哭泣, 他甚至都不需要在衣袖上抹大蒜了呢, 毕竟他自己的日子够悲苦了。

    他年纪也够大,身体也足够健壮了,但这样听音磕头, 还是让他浑身上下都难受。“附身”前, 若有谁告诉他古代的生活是这样的,他绝对不跳这个火坑。这还是特权阶级呢, 日子都痛苦成这样。写穿越文的,都该自己也穿一下。

    御殇心里成日吐槽,却没想到,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即将发生。

    “祖母!”

    坚强的老太太, 倒下了。御殇本以为, 老太太比他还要强壮, 忽略了老太太已经是一位年近古稀, 且多年来劳心劳力的老人。

    她这样年纪的命妇,自然不能和年轻的一样被折腾,她是可以留在府里跪一跪的。但老太太一定要进宫去跪, 不是为了感念太子,是为了御殇。她得让陇侯府露脸, 婚丧嫁娶可是贵戚最好的社交场。

    御殇的年纪, 该议亲了。娶妻的重要性,看看郭氏一门便知道了。郭家在朝上根本没有上得了台面的人,可人家有七个上得了台面的“女婿”, 其中还包括一个皇帝。

    老太太不敢给御殇想顶尖的女子,皇子们都还没娶妻呢,她与御殇也商量了,身份、容貌都可以不挑,学识也可以差些,就朝着品性去的。要找个端正,稳妥,能管得住事的。

    商量时,御殇胸口的神金开始乱窜,越寒殇的声音仿佛针尖一样刺激着御殇的脑袋。

    “凭什么!凭什么!”

    “我可配最好的女子!”

    “我要娶公主!”

    “我要娶靖国公的孙女!”

    “我要娶——”

    把他念叨的名字记录下来,都能写一本元烈朝兴京百花谱了。这家伙还是个色中饿鬼。

    工作原因,御殇见多了美丽的皮囊,更见多了皮囊下掩盖的东西。他也有男人好色的本性,但……更倾向管好自己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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