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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乐希一边吃着烤肉,一边仔细听讲:“利……原来九年前追杀我们,没什么利可图啊。可是,现在有什么利呢?”

    敖昱笑了,乐希从来都是个举一反三的好学生。

    “现在追杀我们不是图利,而是我们的存在,影响了他们的利。”

    “落日山庄有这么大的财力吗?”

    “不只是落日山庄。”敖昱也在吃烤肉,“是不是有点太辣了?”

    新得的辣椒,他尝的时候没觉得太辣,可不知道是烧烤,还是和别的佐料一块儿搅拌的效果,现在这个辣得他舌头疼。

    乐希吐了吐舌尖:“好吃。偶尔刺激一点也好,阿昱吃不了给我。”

    敖昱把自己咬的那口扯下来,剩下的给乐希了,其他的烤串他拿过来抖了抖——这么辣偶尔一吃虽然无妨,但一次吃太多伤胃。

    乐希吃完了,也分了一半走去烧烤。

    “不只是落日山庄。”敖昱继续讲,“我们影响最大的,将会是佛道的势力。”

    “因为白马教?”

    “因为朝廷和丐帮。”

    “啊!”乐希恍然大悟。

    “明白了?丐帮为何一直只在朝廷底层与情报上,与朝廷合作?不是因为丐帮缺少进入上层的人手,是佛道联手压制。丐帮如今好不容易让他们肢解,但污衣派与白马国合流,朝廷中再暗暗传出白马国有意内附的消息,未来胜负如何,尚未可知啊。”

    很可能有人认为,丐帮这是换了条道路进入朝廷。至于说苏老帮主不是这样的人,可人都是很习惯以己度人的。

    孙老虎将炖煮的骆驼肉端了上来,敖昱和乐希都把烤肉串给他了,两人手里只留着烤饼,沾汤夹肉吃。

    敖昱继续道:“中原武林劫杀不成,今年年底,必有高僧谪仙入西域传教。”

    “高僧谪仙……”乐希歪头哼了一声,“阿昱,你欺负他们一下!”

    “好。”

    苹果醋:既想说活该,又觉得这些即将进入西域的老人家有些可怜。但再想想,这些老人家都是老人精,完全没必要可怜的。所以,还是活该……

    敖昱对于佛道两家的客人,本来已经想好了款待的方式,可既然乐希说了,要“欺负”他们一下,那当然就要欺负一下了。只是,就不会像早期计划那样客气了。

    同年八月,有传闻说关外发现了金矿。这传闻几年前就有了,但这一次相信的人尤其多——传闻有人私自淘金,夜里将金砖朝外运,却让一群贼偷以为是走私的商队,给摸了上去。夜里一通厮杀,来了个两败俱伤,第二日天亮时,除了满地死尸,还有散落一地的金砖。

    虽白马国与朝廷的官员反应迅速,但当时看见的人实在太多,还是有手快的江湖人捡了金砖出来。

    当时即便没见过尸首与金砖,后来也有许多人见了旁人捡出来的金砖,因人数实在是太多,所以这次的传闻也越发真实些。不多久又有传闻,说是铜矿,不是金矿。倒让人越发觉得,是欲盖弥彰了。

    朝廷里传来的消息,皇帝有意与白马国联手,一起寻找发掘铜矿。

    第92章  过电的苹果醋

    092

    时隔半个月, 长舟郡的刘家一夜间让人给灭了门,灭门者心黑手狠鸡犬不留,临走时还放了一把大火, 险些烧毁半个县城。武林盟的飞絮楼在这一灭门案后崭露了头角, 于废墟中发现了规模颇大的密库, 还发现了堆满数个密库的“金砖”,后又确定这些实际是铜锭,铜锭的来历, 正是羊齿岭, 刘家私开铜矿。

    刘家也是做关外买卖的,他家原本是在磐安郡, 可十年前陇西四郡先涝后旱,家资颇丰的刘家便搬迁到了长舟郡,但买卖自然是没有放下的。可各郡哪里不排外?谁都不想外来的人家来分自家的羹。

    后来磐安郡局势稳定,他们曾想搬回去。可过去卖掉的宅院和土地, 即便加价现主家也是不愿意再卖的。刘家试探一二, 没敢硬来。

    一晃十年, 刘家依旧没能融入长舟郡。后经追查, 这次灭门就是长舟郡其余几个门派联手所为,毕竟夜里四门紧闭,而刘家密室里的“金砖”从痕迹看已运出去了一小半, 出不了城。既如此,匪徒必定是一群十分熟悉本地地形, 能在大半夜里, 将大量铜锭神不知鬼不觉藏起来的人——犯人的名单几乎就是贴在脸上了。

    寻常百姓:“啊?原来是铜?”

    大家族大门派:“铜矿!关外有品质颇佳的铜矿!旁边就有煤矿能立刻炼制?!”

    百姓可能听黄金而动,但大家族反而不一定。因为黄金其实很难以花销,商人们更喜欢铜钱, 白银次之。黄金更多的是作为奖赏,或制作成饰物玩器。

    佛道两家更是用铜大户——法器多为铜制,和尚的化缘钵盂,道士的除魔铃铛,开光的佛像法宝,以及焚烧香火的铜鼎,一人高的大香炉,都是铜。

    晋国矿山一律国有,大量购买铜铁是律法禁止的,这是一条佛道两家都不敢碰的底线,碰了就是要和朝廷拼命了。别看江湖人十八般兵器都有,其实中下档次的兵器材料,很多都是拿百姓的锅铲、农具重新融化后打制。至于神兵利器,那是大匠人自己探寻各处,寻找到的珍稀矿石,质量是有的,但没有数量的。

    而大量使用的铜,实际就是钱。甚至有说法,经多人流转的铜钱因人气重,因而可辟邪祟。若真如此,那大家拜铜钱好了,何必拜塑像。关外的那是铜矿吗?那是佛祖神仙的金身所在!

    黄金利益太大太招眼,他们反而不会冲动。铁矿他们也不敢去碰触,惹朝廷的眼,但是关外的铜矿……

    实在是让他们心动。

    佛道两家开始动用朝廷的势力,试探朝廷的态度,同时开始派遣人手了。此时,敖昱和乐希已经一路平安地回到了白马国。

    敖昱包着全身,只露出两只眼,倒像是个斯波女性的装扮,却是为了用蝎子喂小鸟。

    这些小家伙的父母,是西域商人带来的一对橘红色的鸟儿,它们在当地被称呼为“咭(qia)骨”,既是因为这些鸟的鸣叫声与咭骨类似,也因为咭骨在当地有“不吉祥”“该躲避”的意思。咭骨有毒,一根羽毛的毒素就能让人丧命。被它们的爪子抓伤,更是必死无疑。

    这一对以毒虫为食的凶悍小鸟,果然和敖昱十分亲近。

    但敖昱不准备让它们和乐希亲近,因为这些家伙身上,几乎没有没毒的地方,它们叫一嗓子喷出来的唾沫,寻常人沾上一星半点,都会感觉到晕眩。鸟儿羽毛上的油脂有一股食物腐败后的酸臭味,且同样有毒。据奉上它们的商人说,为了把它们活着带来,他一路上死了十二个奴隶。

    除了远看的时候橘红色的小胖团子有点可爱外,对别人来说,这种鸟儿几乎毫无优点。人和野兽都不吃,在当地只有一种蛇喜欢吃它们。

    鸟和蝙蝠一样,没办法像虫子那样快速蜕变。敖昱要确定所有的咭骨都成为他的鸟蛊,在他死后也会随他一起死去,否则这种鸟在没有天敌的中原,会是灾难。

    “阿昱,大和尚和牛鼻子都去羊齿岭了!”乐希在鸟舍外头喊着。

    “稍等!”

    敖昱走到鸟舍的二道门,将外头的大袍子脱下来,里边头发裹得紧紧的,且还穿着一件白色的袍子,这两件也脱了,又反复清洗了手脸,他这才到了最外头的小间换了衣服。

    “先别靠近我,我回去洗个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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