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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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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这只是一句面子话,可是现在,他看见真的了。

    虫子在树林里安了家,敖昱严格控制了它们的数量。他给瓜子下达减少繁殖的命令,在山楂生了宝蓝和海蓝后,就把山楂也扔给了小月亮,豹蛛因就算蜕变颜色也太难看,被敖昱下了个禁止繁殖的命令,扔到了蜘蛛群里。

    其余二代虫虫虽然也有繁殖,但在缺少敖昱“加持”的情况下,超过五成的三代虫虫生下来就有各种残疾,活不久,其余虫虫也并非就强于同类昆虫,反而大部分处于劣势,且因为它们已经不被认可为蛊虫,所以蝙蝠和其余种类的一二代虫,是会吃它们的。虫虫并未泛滥。

    但是,敖昱让大蝗(蝗虫大王)和翩翩(紫蝴蝶)产了卵,大蝗的卵深深埋在地下,一旦出世就是可怕的蝗灾,但它们需要被敖昱唤醒,若不唤醒,十五年左右,这些卵就会死去。

    这件事只有小月亮和苹果醋知道【宿主,这是你的最后手段吗?】

    【当然不是,这是战略手段。】

    【……】他是真准备用的,不是有备无患的。但苹果醋是真的成熟了一些,他虽然吓得变成了赛博冰块,还是没再多说话。

    翩翩的孩子们已经结了蛹,然后一多半都给敖昱烫死了……因为它们的茧是美丽的天然紫色,掺杂着山楂的蜘蛛丝,会成为紫霞色的丝线,要给小月亮做衣服。剩下的紫色蝴蝶,敖昱用了心,要试试让它们保持性状,继续繁殖下去。

    小月亮研究的范围越变越广——粮食、瓜、棉花、葡萄,他希望研究出耐旱,或耐盐碱的可以在本地耕种的作物。

    塔库勒的绿洲成功外扩了,抗住了这一年的数场沙尘暴。

    大祭祀与圣子,证明了他们比塔库勒王族更强大。

    狼部的部分士卒带着盐巴、上好的棉布、金银首饰等等,回到了等待着自己的家人身边。他们折损极少,获利颇丰,且从此白马、迩嘉、塔库勒三城成为了他们可以自由前往的贸易区,那是“我们自己的城!”,没能被选入此次征战的士卒无不扼腕,南部草原几乎处处都是赞颂大祭司与圣子的歌谣。

    又过一年,小月亮成功培育出了一种厚皮蜜瓜。

    人头大的瓜,皮有一寸厚,但它的保存时间极长,且不怕磕碰,试验用的瓜,最长的一个保存了六个月,第二年的春天打开时,皮干瘪掉了,但瓜瓤还是好的。而且这瓜可以种在盐碱地里,用盐碱水浇灌。若是在好地上种,它不耗费地力,反而还增地力。

    苹果醋【神瓜……】这玩意儿还是固氮植物!它保持了豆科植物的特性。

    小月亮在第三年开春时,完全免费地放出了瓜苗。这瓜若说缺点,就是结果少,且最大也只是人头大。即便是肥地,一根藤上最多长四个瓜,然后就只见藤蔓疯长了。若分支早了,藤蔓却可能不结瓜或只结一两个拳头大小的。

    若还要再找缺点,就是甜度不如本地瓜,可也只是不如西域本地甜如蜜的甜瓜,放眼到如今的各地,这瓜还是十分能打的。

    老百姓不去耙发菜了,毕竟发现了便不让种瓜了,全都小心地照看着自家的瓜苗。毕竟费心费力耙出来一口袋发菜,确实不如两颗瓜的价钱。蜜瓜花开的时候,蜂子和紫蝴蝶翩翩飞舞,采蜜传粉。到了收获的时候,蜜瓜果然卖出了好价钱。

    阻挠水果售卖的最大原因,就是运输。厚皮蜜瓜,解决了运输问题。更不用说这玩意儿还好储存,别说中原,便是西域的富裕人家,都得像是疯子一样买瓜。若能囤积起来,更是要赚疯魔。不过谁都知道,这也就是两三年的赚头,因为圣子说了瓜子也能种出瓜来。

    “要不了几年,这就是……救命瓜了。”啃着这个“金瓜”的,是个老乞丐,他吃得狂放,吐瓜子时,却小心得紧。

    “啊?祖师爷,为何这么说?”上供的是丐帮净衣帮的小徒孙,此时一听愕然至极。

    “这瓜不挑地,不挑水,寒暑都耐得住,随便扔下几颗种子便能长出瓜来。还存得住。”老乞丐打了个饱嗝。

    “祖、祖师爷,您怎么连瓜皮都吃啊?”

    “挺好吃,很抗饱啊。”丐帮现任帮主,背山神丐苏无名眯着眼笑了起来。

    他们出关的第四个年头,刚开春,皇帝便崩了。这一年的前半年,各地的混乱加剧——要从朝廷那儿把利益抢夺回来,但这场乱也是最后的辉煌了,下半年各地的混乱逐渐停歇,新帝坐稳了朝堂,各地也尘埃落定。

    路边的酒棚里,四个江湖人聚在一块儿聊闲天。

    “哎!你们听说过逍遥京没有?”

    “什么逍遥京,不是白马城吗?不就是蛮子的地方?”

    “确实是出了关了,但不能说是蛮子的地方,听说是咱们中原的商人过去建的。一片花花世界,城里的人都是穿金戴银的,喝的都是美酒,吃的都是肉食。”

    “我怎么听说是当年逃出关外的夭族建的?”

    “这怎么说的?”

    “说是夭族逃到关外后,建了个白马教,那逍遥京就是白马城,全城都是白马教的教徒。如今传的什么逍遥京的消息,其实就是诓骗了武林人出关去给他们宰杀的。”

    “这么可怕?!”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他们建逍遥京的花销,就是当年灭门几十家劫掠的财物。”

    “不是说夭族不灭门吗?”

    “你还信这个?夭族!邪魔外道!这白马教就是魔教,必定是拿童男童女献祭的。”

    “这两人武功如此高强,灭门过百家还能安然退出关外,就是他们连带着劫掠众门派的秘籍,集百家之长,创出了一套魔功!”

    听着隔壁桌一惊一乍的惊呼,周围食客有的匆匆放下银钱便跑了,也有人凑过去一起跟他们嚼起这夭族与白马教的舌根,只有坐下歇脚的那支商队,默默喝茶吃饭。商队里那带头的,可不正是当年的吴大老板?只是黑了也瘦了,看起来甚至还更年轻了些。

    一会儿的功夫,众人口中的夭族已经从灭了几十家的门,变成过百家了。还有这个因果关系,夭族若一开始武功不高,那他们是如何灭门过百家的啊?若是劫掠百家后创的魔功,那前边靠什么灭门的?这才四年多,怎么夭族能以蛊害人的事,这群江湖人就都忘了?

    不过吴大老爷虽然心痒痒,却坚持忍住了不问,不能让嘴给身子惹祸。

    如今还是赚钱重要,可别在不必要的地方引了旁人注意。万一给当成夭族同党,那更是大大的不好了,虽然他确实是……

    白马城

    “哗啦啦!”这是金银饰物碰撞时发出的杂乱又有些悦耳的响声。

    绑着松散发辫,穿着异域长袍,正靠在软枕堆里小憩的敖昱,闻声睁开了眼。

    小月亮怀里抱着个蜜瓜,沿着长廊一路跑进了屋里,光着脚的。

    这也是敖昱在这儿建得到处都是长廊的原因,地上铺着厚实的羊皮,更下头铺着铜管,热的时候走凉水,冷的时候走热水,小月亮实现了快乐的光脚自由——即使如此,他还经常偷偷光着脚跑到花园子里。

    敖昱问他,他便天真地眨眨眼,答曰:“我忘了。”

    对着那张脸,敖昱能怎么办?

    他只能边埋怨,边给他穿鞋:“如今毒物皆在我控制之下,你自然无妨,以后我若是没了这能耐,你让虫子给咬了,岂不是你身疼,我心疼?”

    一双比一双漂亮好看的鞋子,九色鹿与玉兔鞋许久不穿了,最近小月亮在最喜欢的是“福气”鞋。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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