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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

    “心甘情愿的事情你别猜。”

    顿了顿,苏清之又道。“今儿早点休息,免得明儿起不来,又要叽叽喳喳了。”

    “什么叽叽歪歪。”

    许大茂表示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等苏清之去睡觉后,许大茂不知道从哪儿翻出半瓶烧酒,边喝还边调|戏气娄晓娥,直把娄晓娥弄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干脆放任不管,由着许大茂耍酒疯。

    苏清之这边回房间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并且一夜无梦,第二天天色大亮才在嘈杂的声音中醒来。

    “出了什么事?”苏清之揉着眼睛,打着哈欠问。

    “不清楚。”

    许大茂穿了白衬衫,黑色的裤子,还戴着眼镜。整个人透着很明显的斯文败类气息。

    苏清之:“今天上班?”

    “不,明儿才下乡。”许大茂嘿嘿笑了起来。“今天带蛾子回娘家,清之一起?”

    苏清之摇头,“我今天想去烈士墓园,看望爸妈。就不跟着一块儿去娄家了。”

    “那行,我们赶在中午之前”

    苏清之打断:“不用,中午我去国营饭店解决。”

    许大茂点头,还将牙刷了,摩斯抹了头发,才趾高气昂的带着娄晓娥回娘家。

    苏清之端了张凳子,懒洋洋的坐着,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慢悠悠的准备吃早饭。

    早饭娄晓娥早就做好了,放在锅里温着。一个煮的白水鸡蛋,一碗稍微有点儿粘稠的稀饭,还有估计是买来的大头菜切丝,一个应该是二和面制作的馒头。

    还算简单,苏清之磕破鸡蛋壳,开始慢悠悠的剥鸡蛋。

    住在后罩房的聋老太太已经醒了,她旁边住的孙大娘扯着嗓子喊。“大娃、二娃,三妹,你们干嘛,赶紧给老娘起来,这么好的天气不出去捡垃圾,睡什么睡。”

    苏清之:“”

    不,确切的说,是去集市捡菜叶子。

    像白菜,一般会选择将老菜梆子丢了,孙大娘口中的捡垃圾,就是捡的这个玩意儿。

    拿回家洗干净,放水里煮,或者切丝炒,都算一道菜。

    孙大娘家和秦淮茹家,都是寡妇拉扯三个孩子。可偏偏孙大娘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却不会装可怜,反倒时常哭诉不容易的秦淮茹家,贾张氏和棒梗却肥得像猪,还时常说家里条件不好,厚着脸皮让院里的邻居接济他们。

    其实一开始来,苏清之算是被他们盯住薅羊毛的对象之一。

    原因无他,主要苏清之太富了,并且就是一个小孩子,说是跟着许大茂两口子过日子,实际上就是一个人住了挺大的一间屋子。穿得又好,可不是标准的肥羊嘛。

    还打着孩子没朋友孤单的名义,想让棒梗住进苏清之买的那间房陪他。

    真的算盘珠子崩脸上,从来没有想过的算计。苏清之当时都愣了,好半晌没反应过来。

    好在许大茂这个人,坏是坏了一点,但那是对外人,对自己人还是好的。当即就囔囔闹开说贾张氏仗着年龄大欺负烈属。

    反正闹得挺大的,贾家是一点便宜都没有占到,还被街道办的人狠狠批评教育了一通,到现在无非必要,贾家人是避着苏清之这个人的。

    不过前儿棒梗偷鸡,苏清之还挺纳闷,怎么又有胆子跑来偷鸡摸狗,远的不说,就许大茂的那个脾气,不趁机闹个天翻地覆,事后还记仇,都是许大茂脾气好。

    苏清之低头继续吃早饭,没多久,对门住着的刘光福就鼻青脸肿的跑过来。

    “光福哥,吃了没?”苏清之挺歉意的,主要是许大茂那个破嘴,害得昨晚上刘光天和刘光福挨了一顿毒打。

    哪怕是老子打儿子,所谓天经地义,苏清之也还是挺歉意的。

    “没有,吃的啥?”刘光福凑近一看,羡慕满满:“得,鸡蛋配米粥,还有大馒头,这早餐可真丰富。”

    苏清之将馒头递给刘光福,刘光福挺高兴的,丝毫不嫌弃的说:“谢谢了,今天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你爸他罚你们不吃饭?”苏清之询问。

    “算是吧。”刘光福平静的道:“煮的粥,干的他和我妈捞出来吃了,剩下的就归我和二哥分了,一人一大碗,勉强混个水饱。”

    这

    又不是前两年发生旱灾的时候,至于这么苛刻?

    “我爸他眼中就只有大哥。”刘光福压低声音,抱怨说:“早年又出钱又出力,总算给大哥找了工作。”

    “你大哥”苏清之默了默,也拉低声音道:“我在大杂院没看到过他。”

    “你搬来住几年,他就几年没有回家。”刘光福嘲讽意味儿十足的说:“找工作结婚,我爸妈同样出钱又出力,结果我大哥就跟嫁出去的没什么差别。现在吃住都在娘家,逢年过节都难得回来。”

    苏清之:“牙口不好的人,的确适合吃软饭。”

    “哈哈哈,你这话说得有趣。其实我的牙口也不好,不知道能不能像我大哥那样吃上一口软和的饭。”

    真有那么一天,绝对学习刘光齐的,宁愿死也不回家。

    “或许,还是有那个机会的。”苏清之挺言不由衷的说,“毕竟光福哥你长得不丑,就是不够白。”

    “谢你吉言了。”

    刘光福总算说出自己来的目的,“我是想找你借点钱,不然下个月就会光着身子下乡。”

    “???”苏清之吃惊:“下乡,什么时候的事?不是,光福哥你不是还没有到年龄嘛。”

    “是没有到年龄,可是这个家,清之你觉得还能待得下去吗?”

    这话苏清之没法接,怎么说呢,刘光福现在14岁,比苏清之大了四岁。可是那日子,说实在话,是真的不好过。

    人家三大爷虽说抠门,要养5个孩子,只能抠抠搜搜的节省。可人家对5个孩子,是一视同仁。

    哪里像二大爷,对大儿子刘光齐那是一心一意,巴心巴肝,而对其他两个儿子,就跟捡来后娘养大似的,心情不好打一顿,心情好也要打一顿孩子助兴。反正按照一日三餐外加夜宵的节奏来,有时候他们在吃饭,对门刘海中就在打孩子,他们吃饭摆龙门阵的时候,对门还在打孩子。

    有时候看不过眼,会说几句,结果刘海中打孩子打得更狠。一次两次的,大家也就沉默不吭声了。

    “借多少?”苏清之直接问。“在没法找到工作之前,下乡当知青的确是远离的好办法。”

    “50块钱。”刘光福松了一口气,笑着道:“我听说当知青的,都有安置费。到时候安置费到了,我给你寄来。”

    “真决定下乡了?”

    问题一出口,苏清之就确定自己算是白问了。怎么说呢,都开口借钱了,不是决定下乡又是什么。

    只是14岁的年龄啊,在22世纪还是个孩子。而刘光福呢,已经策划远离父母。或许在刘光福的心里,哪怕下乡当知青,都要比留在城里,时不时就被父亲毒打来得好。

    苏清之可不会劝刘光福别去下乡,很干脆利落的掏出50块钱塞给他。

    接过钱后,刘光福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坐在一旁,和苏清之说着话。苏清之快速解决完早餐,又将碗洗了,才过问刘光天的打算。

    “二哥可能会进纺织厂当临时工,所以应该不会下乡。”

    “找到工作了?那是好事。”顿了顿,苏清之又道。“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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