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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的娃,可离不开你和浅哥儿。”黎荞想也不想的摇头。

    再看看吧,实在是不行,还是带上黎二山和黎夏。

    等过了年,这两孩子又长一岁,在乡下算是大人了。

    而且去首府转了一圈,长了见识,稚气退去了不少,行事也稳重。

    黎大山见此,长长叹了口气,唉,若是他和浅浅不生孩子,那这次就能跟着他小叔竹叔去京城了。

    今日的午饭由郑浅浅、黎春桃、黎瑜宁黎瑜安四人负责,很是丰盛。

    除了烩菜,还有烤肠、烤串、麻辣烫、汤圆。

    黎荞和陶竹吃了暖呼呼的午饭,然后各自捧着一碗解腻去火的红枣梨汤回了后院。

    两人坐在陶竹的小书桌前算账。

    第一年粉条挣了七万两银子,去年粉条挣了二十万两银子,第一年因为修路和买田地,再加上去府城,一下子就花去了三万两。

    但今年两人除了府城首府之行、去年买的三百亩中等田、盖的大仓库外,便没了大的花销。

    去首府花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在府城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田地花了将近七千两,盖大仓库用了一千两。

    这一共才两万五千两。

    大的进项减去大的花销,能剩下二十二万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点心的收入,点心每日的利润不算很多,一个月能有一千两出头。

    田地的收入还行,西瓜很能挣钱,但红薯的话,他只卖掉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做粉条留给自家人吃。

    所以,田地的收入不算亮眼。

    还有望月楼给他的玉米、烧烤料、鸡蛋等菜式的分成,此时也属于小钱了。

    郑家庄家的分成,他早就不要了。

    鸭货作坊挺能挣钱,一开始规模小,每日能做的鸭子少,经过一年的发展,由最开始的四百只变成一千只又变成现在的一千五百只。

    这一年下来,鸭货作坊的纯利润有四万两。

    不过,除了这些收入,他和陶竹的日常开销挺大的。

    最大的开销用在了吃吃喝喝上,他家里人多,吃的又好,即便是自家种了小麦,但因为要做点心,所以有时候还是得买米面。

    除了吃喝,他一向大手大脚,自打手里有钱了,笔墨纸砚换成这个时空的名牌,书籍也换成了刊本。

    他心情好了爱发红包,只要是他小辈,他都发。

    还有流水宴的支出。

    ……

    这些账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一笔一笔的加起来,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不过,与他和陶竹手里的现银比起来,这其实都是毛毛雨啦~

    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手里的现银足足有三十万两!

    和三十万两比起来,他们日常的开销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红薯作坊已经开工了,今年红薯收成一般,一亩地大约有一千五斤。

    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其他四个县城做的粉条肯定比去年多。

    而且,永兴县的确和通吏县达成了合作。

    回到府城时,他特意向明知府询问了关于通吏县种了不少红薯的事儿。

    明知府说永兴县新来的知县野心勃勃精明强干,想要干一番大事业,主动找上明知府谈起了和通吏县的合作。

    明知府思索一番,允了。

    河西府五县都和外府的县相邻,若是通吏县的模式成功了,那今后每年都能多做一些粉条。

    这都是政绩啊。

    所以,若无意外,今年粉条最低也能挣二十万两银子。

    到那时,他和陶竹就有五十万两银子了!

    算完账已经是傍晚,但黎荞和陶竹不仅不疲累,反而更精神了,这样丰厚的家底,连见过大世面的黎荞都淡定不了。

    室内昏暗,蜡烛早就点上了,为了避免近视,黎荞一向很舍得用蜡烛。

    此时十根蜡烛全立在小小的书桌上,将这一块空间照得极亮。

    陶竹盯着账册上最后那个数字,水眸笑得眯成一条缝。

    他伸出修长的指在那个大额数字上轻轻点了两下,脸上的笑怎么都止不住。

    他扭头去看黎荞:“我一直怕咱们的钱不够用,但这个数字,足够应对京城的花销吧?”

    黎荞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两个人虽然都瘦,但骨架大,因此挨的紧紧的。

    黎荞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鼻尖:“当然够,京城的物价虽然高,但也不会太夸张,不然京城的百姓怎么过日子?”

    “够了就好。”陶竹忍不住伸出手抱住黎荞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真好啊。”

    这日子真好。

    外面寒风呼啸,但他有黎荞,有银子,活到现在,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安宁与踏实。

    黎荞抱紧了怀里人,轻轻点头:“和竹哥儿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好日子。”

    陶竹闻言,他坐直身子去看黎荞:“你怎么总能说出让我开心的话?”

    “因为我实话实说啊。”黎荞挑了下眉:“我实话实说不行么?”

    “行行行,你最行。”陶竹绷不住脸上的笑,他双手捧住黎荞的脸颊,使劲揉了两下,看黎荞的脸被他揉的变形,他忙凑过去亲了亲。

    这一亲,就亲出火气来了。

    黎荞反客为主,几下就把他亲的浑身软绵绵。

    一吻结束,他已经坐在了黎荞的腿上,看黎荞黑眸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整张脸立马烧了起来。

    他扛不住这人炙热的眼神。

    等黎荞的吻再落下来,他闭上了眸子,嘴角翘了起来。

    他好喜欢黎荞啊。

    这些日子,两个人像是要把从前缺的快乐份额补回来,日日都闹到很晚。

    这会儿心里不仅高兴,还跟吃了蜜糖一般甜滋滋的,于是两人直接闹到床上去了。

    傍晚,正是饭点。

    做好晚饭之后,黎大山站在后院的门口喊了几声,见没人回答,便一脸了然的转身。

    把晚饭盛出一部分放在锅里保温,他小叔和竹叔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

    翌日,刮了一天的寒风停下,但小雨却是飘了下来,小雨如丝,很快就给世界罩上一层水汽。

    湿漉漉的,还很冷,黎荞干脆把炕烧了起来。

    上午时,他和陶竹正在查看行李还有没有疏漏,庄文来了。

    庄文终于下了决定,此次他和黎荞一起去京城参加会试。

    “我年纪大了,雄心壮志已经被磨平在三十年的读书岁月中了,若是错过这次,那我得再等三年,三年后我不知道有没有体力撑过会试。”

    此次的乡试都让他精疲力竭,更何况是三年后的会试。

    三年后他又老了三岁,年近五十,而会试是在二月。

    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气温也很低。

    哪怕是穿着厚衣服,但在那狭小的没有门窗的号舍里待九日,他八成扛不住。

    所以,他不等了,他随黎荞一起去京城。

    不管什么结果,他都接受。

    “你有真才实学,我和你一起考,肯定能沾到你的喜气。”庄文笑着对黎荞道。

    “文哥,你这是厚积薄发,能中举是靠了你自己。相信你自己,说不定就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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