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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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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站在同一阵线痛斥宋石头。

    黎荞的威望,比江知县都要盛了!

    这太可怕了,要知道黎荞现在和他一样只是个童生,连秀才都不是呢!

    黎荞在平城一呼百应,万一黎荞记仇找他,那他分分钟就要被废掉了啊。

    咋办?

    跑路?

    可是往哪儿跑,整个河西府都是黎荞的天下!

    他现在唯一的出路,便是七皇子这个机缘。只要他救了七皇子,那黎荞能奈他何?

    黎荞就算真的做了大官儿,那也奈何不了他!

    按照上辈子的情况,陶竹是在两年后救了七皇子,可陶竹到底是在哪儿救的人啊?

    ……

    嗯,就陶竹的活动范围来看,救人地点八成是在三柳村旁边那个山上,也唯有那个山才有变数。

    要不,今后让他娘多去山上转转?

    ……

    黎荞家的日子照旧过。

    入秋了,马上该收红薯了,但不管是三柳村还是周边村子,村人脸上的笑容都不多。

    红薯今年大减产,大家伙儿真的笑不出来。

    不过,好在不少人家养了鸡鸭猪,一些嗅觉敏感的,在夏天时又多养了些鸡鸭。

    鸡鸭长的快,能下蛋,能吃肉,而且还有黎荞这个稳定的销售渠道。

    红薯减产带来的损失,他们一定要在鸡鸭身上找回来!

    村人们多养鸡鸭,黎荞家哪怕有点心消耗,有望月楼消耗,那家里的鸡蛋鸭蛋也快泛滥成灾了。

    再加上他家的小麦快要收获了——他家小麦种的晚,因此收的也晚。

    于是,黎荞便想要在自家的院子后边盖一个仓库,专门用来存放粮食。

    老院子里养着耕牛,鸡鸭,还住着黎菽娘仨和王小哑陈枣儿,实在是没地方存放那么多粮食。

    此时的村子不跟黎荞上辈子时那般,街道整整齐齐,一排排房屋排列有序,此时的村子,是在朝廷划出来的区域范围内,爱住哪儿住哪儿。

    因此,三柳村的格局是每家都住的随心所欲。

    黎荞家的院子在村子南边,再往南原本是荒地,如今多了个白柚和黎大忠。

    但白柚黎大忠距离他家中间隔着一段距离,这段距离足以盖一个仓库了。

    黎荞行动力十足,当即去县城买了地契和建材,回来之后就动工。

    这仓库要大,不仅存放粮食,还得住人看着这些粮食。

    黎荞家又要盖房子,村人纷纷过来当工人,黎荞给的工钱高,还有食补,能挣一点是一点。

    仓库叮叮当当建的很快,黎荞和陶竹每日都要去转悠一圈看进度,这天中午,午饭过后两人如同前几日那般去了工地。

    刚来到工地,不远处便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嚎声,夫夫两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黎大忠和赵二妞各抱着一个孩子,正从大院子里出来。

    紧跟着,白柚也出来了,离得远,瞧不清他的神色。

    他和黎大忠赵二妞说了几句,黎大忠和赵二妞抱着俩孩子立马走了。

    但他盯着黎大忠的背影,整个人仿佛成了雕塑,一动不动。

    陶竹见状,和黎荞说了一声,然后朝着白柚走去。

    陶竹还未走到白柚跟前,白柚便从雕塑的状态中回神儿,他看到陶竹,轻轻一笑,然后朝着陶竹走了过去:“这仓库盖的真快。”

    “嗯,人多。”陶竹点头,仔细瞧他的神色,见他眼眶红红的,便安慰道:“小孩子不懂事,让大忠哥好好教教,趁着性子未定,赶紧掰回来。”

    白柚闻言,苦笑一声:“是韩小雁一直在悄悄挑唆。”

    “我原本觉得她可怜,想要给她些银子,可她不但没有悔过的念头,还让俩孩子经常找我闹。她配不上我的银子。”

    身为寡夫郎,他知道韩小雁日子不好过,为避免黎大忠牵挂,他想过给韩小雁银子。

    但是,韩小雁不配,真的不配。

    以韩小雁的性子,若他真给了她银子,那她必定蹬鼻子上脸,今后说不定还会借着黎荞的名头惹事。

    罢了,谁让他当初选了黎大忠,这是他该受的。

    陶竹听得白柚这话,先是惊讶,随后立马道:“不可,柚哥,对付韩小雁,咱们必须冷酷到底。咱们但凡心软一下,那她就能借机找事。”

    “我知道了,放心,我不会对她心软的。”

    白柚认真点头。

    “你别太在意她,大忠哥是好人,只要男人好,那旁的不算什么。”陶竹安慰他道。

    “我知道。”白柚说着笑了,那双红红的眼睛立马灵动了起来:“大忠是好人。”

    与黎大忠成亲这几个月,他一点儿都不后悔。

    如今住的这个大院子是拿他的银子修盖的,为防止黎大忠有入赘的错觉,他平日里很注意照顾黎大忠的感受,小到今日吃什么饭,大到他田地里种什么庄稼,他都和黎大忠商议。

    他的付出,黎大忠感受到了,也回应他了。

    他的话,黎大忠全都认真听认真回答,没有过一丝的敷衍。

    黎大忠甭管去做什么,事前都会和他说,哪怕是去一趟厕所,也要告诉他一声,并且邀请他一起。

    还有平常下地干活,也会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当然,黎大忠并不是要让他下地干农活,黎大忠是怕他住在村子里无聊。

    这份体贴这份黏糊,他喜欢极了。

    在亡夫家时,他每日都要伺候前婆婆,一直到前婆婆睡了他才能回他自己的房间。

    迎接他的,是他亡夫的鼾声。

    感受过守活寡还要伺候人的日子,他对黎大忠满意极了,黎大忠下地干活,他当然要跟着去。

    他到了田地之后不需要干活,只需要站在黎大忠身边与他聊天就成。

    他和黎大忠虽然身份差距大,黎大忠也不识字,但他们之间挺有话题聊的。

    他小的时候,他阿爹教他如何打理自家的田产,并且一再的叮嘱他要把田产抓在自己手里,唯有田产不会背叛他,这种话听的多了,他也就当真了,自小就跟着他阿爹认真学习。

    所以他对庄稼挺了解的,每一种庄稼如何种、亩产量如何,他全都清楚。

    黎大忠是种庄稼的好手,对这些也都很了解,所以他和黎大忠有共同话题。

    黎大忠不识字,但他一点儿都不嫌弃,他父亲是书生,负了他阿爹。

    他亡夫是书生,让他尝尽委屈。

    而且自小看多了县学那些书生,对于这个群体,不是他地图炮,但确确实实有很多人渣。

    所以啊,不识字又怎么了?

    他想讨论诗词歌赋的时候,他可以找其他人,他不一定非得找黎大忠。

    而且,黎大忠也不惦记他的银子,他给黎大忠银子,黎大忠不要,说他自己挣的有,而且没需要花钱的地方。

    他给黎大忠买好吃的,买好衣服,黎大忠高高兴兴的接受,不会指责他胡乱花钱。

    而且,在床上时,黎大忠也让他感受到了做夫郎的快乐,和黎大忠成亲后,他这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快乐的事。

    但下了床之后,黎大忠又恢复到刚认识时的局促,虽然干什么都拉着他一起,但却很少敢瞧他。

    这种反差,让他忍不住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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