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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的枪弹,染血的旗帜,去串联起一百年前和一百年后的人物,让两个时空的人物,以这种特殊的方式进行对话。

    叶鹤栖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所有看过这本小说的读者:

    我们这一辈人不会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但我们的后辈可以。

    我们这一辈人也许等不到红日初升,但没有关系,我们正在做一件正确而伟大的事情。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是为了怎样的理想而奋斗,我们是为了怎样的理想而牺牲。

    ***

    在叶鹤栖忙着学习和写作时,姚容也没有闲着。

    在贝涟的引荐下,姚容联系上了一位有意转让服装厂的商人。

    这位商人姓何,是个富二代,家里是做纺织厂生意的。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后,自觉见多识广,于是开启了富二代创业之路。

    家里是开纺织厂的,那他就自己开个小服装厂生产洋装吧。

    但是华国人生产的洋装,没有西洋人生产的洋装好卖,在赔得血本无归后,何姓商人只好及时止损。

    对方开出的价格略高于姚容的心理价位,不过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双方你来我往谈论了两次,在姚容承诺未来三年的生产原料都从对方家里的纺织厂购买后,这才以一个偏低的价位顺利接手了服装厂。

    趁着周末放假,姚容带着叶鹤栖去服装厂转了转。

    服装厂所处的位置并不偏远,门口有一间小屋子,姚容打算将小屋子改造一番,用来售卖旗袍。

    除此之外,还需要改动的,就是门口挂着的大牌匾。

    姚容指着那块刻着“何氏服装厂”的牌匾,让叶鹤栖重新给服装厂取个名字。

    叶鹤栖笑容狡黠:“我早就想好了。”

    在现代,有很多明星会开直播带货,有很多品牌也乐意花大价钱请代言人,这利用的就是一个“名人效应”。

    而她娘,作为民国登报离婚第一人,也算是有了不大不小的名气。

    所以这服装厂的名字,完全可以直接叫“火凤凰服装厂”,让服装厂,或者说让旗袍与她娘完成深度绑定。

    旗袍火了,她娘作为第一个穿旗袍的人跟着火,火凤凰作为第一家生产旗袍的服装厂也跟着火。

    说不定还能顺便带动《火凤凰》这本小说的销量。

    姚容:“……”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不过怎么说呢,思路确实清奇,也确实有意思。

    所以这服装厂的名字,就这么顺利定了下来。

    火凤凰服装厂的规模并不大,连同姚容在内,只有七个工作人员,姚容思考过后,决定将服装厂分成两条生产线。

    一条负责生产成衣,以便实现旗袍量产,让旗袍更快进入市场,更快形成潮流。

    另一条负责量身定制。

    在成衣线开始动工后,姚容为贝涟和樊向雪设计的旗袍也完工了。

    而叶鹤栖版炒作计划,也正式开始实施——

    首先,《妇女时报》再次掀起有关当代女性服饰的讨论。

    《妇女时报》的销量比起骂战阶段有所下滑,但依旧可观,所以这场讨论的规模比第一次要大上许多。

    姚容亲自写了篇文章刊登在《妇女时报》头版头条上。

    文章里,姚容详细介绍了旗袍的情况,表示旗袍这种服饰,可以解决大家提出的一应需求。

    末了还给自家服装厂打了个小广告。

    舆论铺垫到位,就到了手下见真章的时候。

    沪市作为名流汇聚之地,经常会举办各种宴会和文化沙龙,在最近一次规模比较大的宴会上,姚容、贝涟和樊向雪都穿着旗袍出席。

    她们这回来参加宴会,就是为了真人带货。

    果不其然,她们一入场,身上的衣服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人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报纸上说的旗袍吗?”

    姚容笑着与对方进行攀谈。

    她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既能让众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又不会让众人反感她打广告。

    而且,旗袍在后来能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自然也说明了它的市场所在。

    所以在宴会结束后,好几个人都与姚容下了订单。

    贝涟说要帮忙,也是十分尽力,回到报社后亲自动笔写了篇文章,以十分客观的笔调,详细描述了旗袍在宴会上引发的轰动。

    至此,旗袍开始流入市场。

    当第一个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前往火凤凰服装厂购买旗袍,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当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出席宴会或出席沙龙时穿旗袍,穿旗袍就会形成一种潮流。

    早已为此筹备多时的火凤凰服装厂,成功吃下旗袍市场的第一口蛋糕。

    当其它大大小小的服装厂和裁缝铺子发现了其中商机,跟着入场时,姚容已经成功与百货大楼谈成合作,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第269章 从现代回到民国24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 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 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 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记录者。

    最让姚容觉得好笑的是,叶鹤栖还在小说里面“夹带私货”——

    借主人公的口, 说旗袍是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

    主人公同学的妈妈穿了一条火凤凰服装厂定制的旗袍去参加家长会,可把众人羡慕坏了。

    ……

    姚容指着这一段,边笑边说:“这个广告打得是不是太明显了些?”

    叶鹤栖要的就是明显:“写得太隐晦了,别人看不出来我在打广告怎么办?”

    姚容哈哈一笑,被她说服了:“有道理。”

    一个小时后,姚容合上书卷。

    叶鹤栖双手扒拉着桌沿, 目光紧张又期待:“娘, 你觉得如何?”

    姚容想要组织一下语言,但组织了许久, 发现只有最简单的词语能表达自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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